在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的背景下,越来越多的年轻群体在离开原住地,到其他大城市工作、生活的同时,不仅要面临着繁重的工作压力,还要承担养儿育女的责任与义务。于是出现了“老漂一族”。他们为支持子女事业、抚养孙辈,远离家乡到子女所在的城市生活,分担了年轻人的压力。根据《中国流动人口发展报告2018》显示,中国老年流动人口数据较2016年近1800万(其中专门为照顾晚辈的比例高达43%)相比,呈持续增长趋势。
这一群体弥补了流入地的婴幼儿照护公共服务的不足,保障了流入地人才的稳定性,为流入地的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同时,这一群体的子女在流入地缴纳社保,为本地的养老服务提供支持,然而他们的父母却面临着社会融入、消费升级、夫妻分离、社交需求、养老权益受损等一系列问题。
“老漂族”异地养老遇到的几方面问题
一、政府资助的养老服务将异地养老者排除在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我国社会养老保障服务体系的基本框架是,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然而政府资助的居家养老服务,包括社区养老服务、举办的养老院或福利院,与户籍、收入挂钩,异地养老者无法享受;异地养老者一旦离开原所在地,将无法得到流出地的养老服务保障,处于“两不靠”境地,其应当享有的养老服务权益受损。
二、异地养老的社会保险发放、报销难。目前我国的社保基金统筹层次低,各地制定的保险接续制度不一致,养老保险征缴费率相差很大,征收标准和缴费比例有所不同,医疗保险异地结算虽已实现,但未实现全国普及,各地之间的报销药品目录、报销比例有所差距,又缺乏统一的全国性可供具体操作的细则,导致流入地、流出地出现政策上的冲突,这造成社会保险在异地报销、转移出现困难。
三、“老漂族”社会融入困难。一是“老漂族”在流入地无法享受本地政府所资助的养老服务,从心理产生距离感,难以产生对本地的认同感;二是“老漂族”面对陌生的环境,语言不通,适应困难,加之部分本地人对于流入进来的老年人产生排斥现象,导致这一群体难以建立良好的社会关系,融入本地生活。
养老作为准公共物品,政府应承担相应的职责,然而在异地养老的问题上,“老漂族”的养老主要依靠子女抚养,因此,建议强化政府的主体责任,出台相关政策,保障“老漂族”异地养老的权益。
关于“老漂族”保障异地养老权益的三点建议
一、完善“老漂族”异地养老的服务保障政策,将异地养老的政策补充到现有的养老社会保障服务体系中。一是注重破除各地的利益壁垒,建立信息对接机制,提供均等化的养老服务,同时破除户籍的桎梏,制定惠及全民的养老福利,要求福利保障是常住人口而非户籍人口。二是加强政府监督,将异地养老者提供服务纳入养老保障服务考核评估范围。
二、提升流入、流出地的统筹层次,通过进一步出台统一的全国性的政策规范以及可供具体操作的细则,化解不同地区缴费标准、报销比例不统一的问题,以此逐步建立全国统一的养老和医疗保险,从根本上解决异地养老者因为区域差异而损失的养老保障权益。
三、加强宣传与引导,鼓励与引导社区居委会、养老服务中心、社会组织等对该群体的关注与关爱,主动接纳这一群体,为其链接资源,提供渠道,帮助“老漂族”获得社会支持,融入社会,满足其精神方面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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