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胜大寨村的旅游富民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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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寨村位于广西桂林市龙胜县东部的龙胜梯田片区中,距龙胜县城36公里,距镇政府23公里。全村共有15个村民小组,286户,1232人,98%以上为瑶族,全村有旱地面积425亩,水田面积757亩。

  贫穷走向富裕

  2019年12月24日,大寨村2019年度旅游分红在游客广场隆重举行。这一年,大寨村各类分红收入达到了创纪录的720万元。

  面对这笔可喜的分红,大部分大寨村民心情还是平静的,对于他们来说,村子的旅游业每年都在发展,每年的集体分红都比上一年多一点,现在村中开民宿,一年中等收入有二三十万的纯利润,多的可达上百万,所以两三万、三四万块钱的年终分红,只是办点年货的钱。

  然而回望十几年前,大寨村还守着“金坑”过着苦哈哈的穷日子。从前的大寨村因产金矿,又被称作“金坑”。虽有金矿,但因交通不便、信息闭塞,世世代代居住在此的瑶胞生产生活极为艰辛,全村仅有一条泥巴小道穿过层层山岭通往山外。村民只能通过马拉人扛、肩挑背驮,从20多公里远的山外运回所需的生产生活资料,外出打工成为村民的主要收入来源。2003年,全村人均收入不足700元。本地流传的一句民谣“半边铁锅半边屋,半边床板半边窝”,形象地说明了当时大寨村人生活贫困的状况。

  勤劳的大寨人为了生计,不惧劳苦世世代代在山坡上开山成梯造田,日积月累,形成了层层叠叠气势恢弘的庞大梯田群。2003年9月,大寨村在上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开发了以农耕梯田和民居村寨的自然和谐风景为依托的红瑶梯田景观旅游,成为“天下一绝”龙脊梯田的重要组成部分。村内“西山韶月”“千层天梯”“金佛鼎”等梯田自然景观及浓郁的瑶族风情吸引了无数中外游客纷至沓来。十多年间, 靠着旅游的不断开发,大寨村越来越多的村民搞起了农家乐,开起了特色民宿,卖起了农家特色菜、旅游工艺品,旅游开发真真切切地富了当地群众。

  如今的大寨村,一幢幢吊脚楼古色古香,农家旅馆、私家车随处可见,大寨村民日子一天比一天红火,变成了“扛着犁耙种田地,唱着山歌搞旅游”的“两栖农民”。

  党建引领发展

  大寨村的变化,离不开村党支部以及上级党组织坚实的战斗堡垒作用。当年,随着乡村旅游热的逐渐兴起,大寨村党支部敏锐嗅到了利用梯田发展乡村旅游的商机,通过广泛调研,组织部分村民代表多次到外地考察学习,拓宽村民视野,激发村民主动求变意识。考察结束后,村党支部组织全村党员和村民代表开会讨论,一致表决同意利用梯田发展乡村旅游。

  全村思想统一了,在明确了把稻田风光、民族村寨、山歌民俗等变成生产力的总体思路之后,大寨村就开启了乡村旅游的致富之路。选择什么样的模式来走这条路呢?大寨村结合实际,通过招商引资,采取梯田景观入股、村集体按照门票收入一定比例提成的方式,与旅游公司合作开发,打造出“农业观光+乡村旅游”完美结合的发展模式。

  大寨村人认为,保护好梯田才有旅游业,才有收入,他们倡导“种田就是种风景,种稻就是种人民币”的理念,在村规民约中,统一制定了一系列保护生态和景观的规定。在大寨村人的共同爱护、维护和保护下,环村四周的高山梯田,成为了闪亮的“金饭碗”。大寨村的集体经济发展也随之稳步增长,景区旅游、集体收入、村民分红、人均收入实现了四连增。

  随着景区旅游事业的不断发展,大寨村集体富了起来,道路、路灯、文化室等公共设施逐步建了起来,晒衣节等各种节庆活动也举办起来。除了核心区12个村小组享受集体经济最大分红外,另外4个村小组虽然不在核心景区,也通过参与旅游服务、维护景区秩序等方式,增加了村组集体与村民的收入。

  分配保障发展

  对于财富的分配,大寨村坚持共同富裕原则,谨慎权衡利益各方及分配方式,确保既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又充分保障农民切身利益。

  经过村两委干部再三讨论,反复征求意见,从2009年开始,大寨村决定以梯田面积数为主,兼顾农户数和人口数以及村集体提留几方面考虑制订分红方案:在所得的集体经济收入中,依据农户种田面积、户数、户口人头数,分别按照50%、20%、20%的比例进行分配,剩余10%留于村里的公益事业及其他用;到了2012年,随着村集体经济收入的增多,经过讨论又将上述分配比例调整为70%、12%、12%和6%。梯田的维护管理分红谁种谁有,按当年核实的实际种植面积计算。

  当年景区动工修路时,占用了部分农户的稻田,虽然对占用地按每亩1500元的标准进行了一次性补偿,但随着游客越来越多,景区收入、村级集体经济收入也水涨船高。考虑到这部分农户当初作出的让步与贡献,大寨村分红方案中,专门设置3%的份额,用于补偿当年修路被占用稻田的农户,而且年年设、年年有补偿。

  大寨村的股份设置分红方案,兼顾全村各方面人员的利益。有梯田种植的农户要种植水稻及维护梯田景观多拿一些,没有种田的农户也同样享有合理的收益,每个村民都是股民,都可享受到分红。实现了村民变股东,全村皆大欢喜,充分调动了村民人人维护梯田参与景区发展的积极性。

  公益助力发展

  大寨村集体经济收入每年看涨,但村两委并没有将这些钱一分了之,而是在每年的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用于村集体支配,大力发展各种公益事业。2012年前提取比例为村集体总收入的5%,之后调为3%。

  比较值得一提的是大寨村的“鼓励教育奖”。根据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同意,从2008年开始,大寨村从集体经济收入提留中设立“鼓励教育奖”,村里考上一本、二本大学的学生,分别奖励5000元、3000元,而且奖金根据收入情况逐年提高。近年来,大寨村已走出16个大学生。

  除此之外,村两委利用提留的集体经济收入办起了各种公益事业和活动,如修路、安装路灯、自来水等,并从2006年开始筹办“六月六”红瑶特有的晒衣节,吸引了大量游客前来参与,既增加了门票收入,更增加了村民的服务业收入,为实现乡村振兴打下坚实基础。

  坚持共同富裕

  通过扶持引导,许多大寨村民通过搭景区旅游的顺风车,在自家或路边开办民宿或农家乐接待游客脱贫致富。在遵守景区统一管理的同时,大寨村鼓励村民解放思想创新创业。据统计,到2019年上半年大寨村约有70%以上的村民开办各种民宿、酒店、农家乐180多家,经营得比较好的年营业收入超过100万元以上,其他有一定规模的年营业收入也在20万元以上。村民通过提供餐饮、住宿、歌舞表演、销售旅游商品等旅游接待服务实现创收,2019年全村旅游消费达3600万元。

  为加快推进当地脱贫攻坚,带动周边村寨共同脱贫致富,经过多方协商,景区旅游公司从2018年开始每年从旅游收入中拿出一定资金,分别给予龙脊镇不参加景区门票提成分红的其他12个村委各2万元作为村集体经济收入,并要求各村委共同做好景区维护管理等工作。

  而龙脊镇各个民族村寨以大寨村为榜样,根据各自特色推出不同的旅游产品,打造出了一个大范围的“村寨联盟”旅游扶贫模式,涌现出党员签约贫困户,共同养殖销售凤鸡、翠鸭,种植百香果、罗汉果,开设农家旅馆等旅游产品的“能人带动”模式,带动了大批群众共享旅游扶贫发展带来的“大蛋糕”。以大寨村景区为辐射,景区从多角度为周边村集体和村民创设了多渠道的就业机会。发动当地群众开展导游、背包、抬轿、景区保洁、景区秩序管理等旅游服务;鼓励群众销售水果、茶叶、民族工艺刺绣等土特产商品;带动周边群众发展种植业、养殖业等为旅游饭店提供蔬菜、土鸡、鱼等食品供给等。

  龙胜县龙脊镇大寨村紧紧依托梯田这天下一绝、独一无二的世界级千古遗产资源,与旅游企业合作持续深度开发龙脊梯田景观旅游业,较好地实现了农业与旅游和谐开发、集体与个人同步富裕、当前与今后持续发展,实现了资源变资产、村民变股东。从2003年以来短短十七年间,大寨村集体年收入增长上百倍,村民年分红从0到数万元,打造出了独特的集体经济发展“龙脊模式”。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责任编辑:王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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