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按照云南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做到思想不乱、精力不散、工作不断、力度不减,变压力为动力,努力化危为机,克服疫情影响,坚持不懈抓好脱贫攻坚各项重点任务,坚决在同一战场打赢两场战斗。
一、统筹推进,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成效
(一)补齐短板弱项,全州基本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目标。目前,全州贫困群众“两不愁”基本解决,重点在解决“三保障”上下功夫。在安全住房保障方面,加快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入住工作,同步做好产业配套和就业安置;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和“两牌”贴挂工作,5月底全州实现“危房不住人,住人无危房”目标。在义务教育保障方面,所有学校全部达到“20条底线”办学标准,全面落实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两免一补”、贫困生资助等政策,持续巩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全面落实控辍保学“四步法”,紧盯失辍学学生抓实抓细“一校一案”“一班一策”“一生一档”,确保适龄儿童不因贫失学辍学;完成4万人“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群众普通话培训,创建57个“普及普通话示范村”,4县(市)全部通过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创建和普通话基本普及县验收。在基本医疗保障方面,全州255个行政村卫生室已全部达标,配备638名乡村医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全部纳入医疗救助保障范围,实现“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一单式”即时结报;扎实开展大病、慢病、重病集中救治,规范家庭医生签约管理工作。在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方面,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全州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90.25%,农村供水保证率达93.17%,基本实现农村饮水安全有保障。在农村基础设施方面,所有行政村通动力电,有公共服务和活动场所,广播电视信号实现全覆盖,公路硬化率达100%,通村公路危险路段有必要的安防设施,村委会、学校和卫生室100%通宽带。
(二)巩固脱贫成果,推动贫困群众持续增收稳定脱贫。一是抓实产业发展。安排产业扶贫资金40亿元,完善带贫益贫机制,大力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贫困农户”等方式,组织化推进蔬菜、水果、中药材、生猪、肉牛等高原特色种养业和旅游文化产业,实施百万亩草果、百万亩核桃提质增效。二是抓实转移就业。紧紧围绕全州劳动力转移就业率达到60%和新增1万名农村劳动力转移广东省就业的目标,全州上下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扎实做好劳务输出工作。截至目前,全州共计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7.4万人,比去年全年增加了4万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10.36万人,转移就业人数创历史新高。选聘生态护林员30643名,带动12.35万贫困人口实现稳定增收。三是抓实脱贫攻坚风险排查化解。高度重视控辍保学、未成年人早婚早育、易地扶贫搬迁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制定《怒江州定期研判和化解扶贫领域风险制度》,定期收集风险隐患,按月分析研判,及时防范化解,严防“黑天鹅”“灰犀牛”事件发生。
(三)压实各级责任,推动脱贫攻坚责任落实。一是落实“市县抓落实”工作机制。落实“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四级书记抓扶贫”工作机制,坚持每月召开脱贫攻坚视频调度会,围绕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现场随机调度州县乡村四级干部和帮扶责任人。持续在各级干部中开展“盯项目、转作风,抓落实、促脱贫”主题实践活动,州、县(市)级领导和行业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每人牵头落实一个重大项目(重点工作)。二是推动力量下沉。深入开展脱贫攻坚“下沉作战、全面总攻”专项行动,建立到基层一线“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机制。选派县(市)委常委担任乡(镇)党委第一书记,从州直机关选派处级领导干部担任乡(镇)驻村扶贫工作大队长,选派处级后备干部或优秀科级干部驻村担任第一书记,从州、县(市)机关单位选派三分之一的干部,到行政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驻村(点)抓脱贫攻坚。开展深度贫困“百日歼灭战”,明确每月下旬为“无会日”,推动各级干部下沉一线集中精力抓脱贫攻坚工作。对剩余80个贫困村中贫困人口超过500人、贫困发生率超过10%的57个重点村和19个千人以上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实施挂牌作战,明确38名厅级干部作战到村到点,确保如期完成攻坚任务。三是关心关爱一线干部。在全州开展争当“有情怀有血性有担当”的怒江脱贫攻坚干部专题研讨,激励干部抓落实。优先提拔使用脱贫攻坚一线工作实绩突出的干部,2019年以来,在脱贫攻坚第一线提拔正处级干部16名、副处级干部33名。开展扶贫暖心慰问,全覆盖走访慰问村干部、驻村扶贫工作队、易地扶贫搬迁驻点干部、乡镇干部以及驻村工作队员家属。落实脱贫攻坚一线干部定期体检、心理疏导等工作举措,创立“怒江扶贫暖心基金”,募集资金3018万元,定期组织开展对在脱贫攻坚一线牺牲、受伤人员及家属的抚恤、救助和关爱。四是激发群众内生动力。组织1.9万名干部挂联6.9万建档立卡贫困户,暖心入户、帮扶到人,一手抓“两不愁三保障”问题落实,一手抓群众关切问题解决,提高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围绕“感恩共产党、感谢总书记”开展感恩教育,坚持“富脑袋”和“富口袋”并重,持续办好新时代农民讲习所,培养乡村能人1290名。加强就业创业技能培训,提高自我发展能力,真正让贫困群众摆脱思想贫困、精神贫困。
二、举全州之力,坚定不移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
怒江州始终把易地扶贫搬迁作为怒江脱贫攻坚的头号工程,举全州之力推进。“十三五”期间,全州共规划建设75个集中安置点,易地扶贫搬迁102114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95859人,同步搬迁6255人,占怒江州总人口的五分之一,占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60%以上。目前,安置点项目已全部完成建设,安置点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五通十有”加快推进,社区治理“战斗堡垒”作用明显、挂联干部与搬迁群众“结对帮扶”、产业扶持、社保医保、就学就业、外出务工等有效衔接,如期完成搬迁入住任务胜利在望。
(一)开展“背包上山、牵手进城”行动。全面整合州、县(市)、乡(镇)、村四级工作力量,新选派2045名熟悉民族语言、有驻村工作经历、善于做群众工作的精兵强将,组成“背包工作队”,背包上山、吃住在组、进村入户,牢牢聚焦“搬得出、能入住”,全覆盖深入易地扶贫搬迁任务未完成的村组,点对点攻坚、逐村逐户攻克,手把手帮助贫困群众“搬出大山、迁入新居”。
(二)加快补齐配套基础设施短板。严格落实全省新增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50项工作目标”要求,制定《怒江州易地扶贫搬迁规范化建设18条标准》,整合资金力量,对集中安置点中小学校、民俗馆、幼儿园、卫生所、文化室等公共服务设施予以重点支持。目前,全州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配套设施通过新建或改扩建已基本完成,还有个别安置点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正在加快扫尾建设,今年6月底前将全部完成建设。
(三)开展“扶贫暖心”行动。依托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工作人员和挂联干部,由909名队员组成75支扶贫“暖心团”,开展“面对面、心连心”服务,集中遍访搬迁群众,及时排查化解搬迁群众“最急、最忧、最盼”的问题。扎实推进就业帮扶激励群众创业,动员搬迁群众到省外、州内等地务工就业,支持贫困户利用小额扶贫信贷政策创业就业。稳妥推进社区公共管理与物业管理服务“一体化”建设,帮助群众适应新环境、新生活。加强“留守”老人和儿童关爱工作,为外出务工无人照看的老人、儿童提供爱心餐。
(四)抓实后续扶持工作。出台了《怒江州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实施意见》,围绕搬迁群众社会身份从农民向市民转变的过程,重点实施基本公共服务、培训就业、后续产业发展、宣传文化服务、基层党建和社区治理“五大工程”。抓实产业就业,大力培育绿色香料产业,加快绿色香料产业园建设,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带动搬迁群众就业增收。同时建设扶贫车间、开办便民超市(含小型农贸市场)、设就业创业服务站(点)、组织开展能力素质提升培训等措施,5.1万易地扶贫搬迁建档立卡劳动力中,转移就业31619人,实现户均1.25人就业。实施“保生态、防返贫”生态建设巩固脱贫成果行动,推进怒江、澜沧江两岸30万亩生态修复治理,计划带动2万户6万人参与实现收益,确保部分易地搬迁后无力外出务工群众就地就近就业,实现稳定增收。目前全州已组建183个生态扶贫专业合作社,带动1.47万户4.61万贫困人口参与建设。
(五)加强安置点社会治理。制定《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基层党建和社区治理工作指导意见》,明确在集中安置点设置基层党组织、社区治理机构和群团组织,强化党建引领,组织开展“五个一”党员领导干部下沉驻村抓基层党建活动。目前,已设立社区基层党组织41个,配备工作人员176人;设立社区管理机构44个,配备工作人员300人;设立综治中心(含调解室、警务室、网格室)27个,配备工作人员65人。
怒江缺条件,但不缺精神、不缺斗志。在今后的工作中,怒江州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国家部委和省级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进一步压实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责任,强化工作落实,坚定信心、鼓足干劲,坚决打赢打好怒江深度贫困脱贫攻坚战,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来源:中共怒江州委 怒江州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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