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合村并居的治理方式
时间: 来源:中国村庄-中国农村网 作者:郑州大学 魏子凯 字号:【

  近年来,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国内许多地区接力推行“合村并居”举措,合村并居已不是简单意义的村落重组或“大村庄制”,而是经济社会结构转型过程中一次深刻的乡村社会变革,这一变革涉及社会结构、居住形态、组织管理、就业保障、生活方式等诸多方面,体现了当下中国城乡社会的快速变迁。但在实际推行过程中,群众对合村并居的评价不一,带来的效果也参差不齐,那么合村并居的问题有哪些,如何做到良好推进合村并居工作使其充分体现正面效果,这是全国各地区在开展合村并居工作时要特别关注的重点。

  合村并居现存问题

  一、“空心村”的出现

  出现“空心村”的主要原因有两个,第一个是农村缺乏自主发展权,农民很少有机会进入第二第三产业,比如金融、保险、物流等收益较高的行业,而资本大量流入城市形成城市资本密集区的时候,当然就会带动劳动力资源相较丰富的农村劳动力外流,人是社会文化的载体,农村的人走了,剩下的就是老弱病残幼,就不足以形成完整的社会结构,于是出现“空心村”的情况。第二是没有充分放开农村要素市场,实际上城市中很多有着投资能力、创新能力的人愿意下农村,但可能大多数都没有门路,那么这个时候推进城乡融合就显得十分必要了,城乡融合能够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促进农村产业供给侧改革,值得注意的是,我国经济正处在新旧动能转换的艰难进程中,广袤的农村社会中农村经济也成为现代经济体系中十分重要的一环,面对着旧动能向新动能转换的困境。

  二、加剧了地方政府的债务压力

  目前全国近40%的县一般预算呈赤字状态,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其以下各级政府均不同程度地负有不同形式的各种债务,而且地方政府的层级越低负债规模越大,债务负担越重。支付城市管理、公共服务设施、社会福利的巨大开支,往往是各地债务负担重、亲资本政策多的主要原因,合村并居举措意图能够进行社区集中管理,降低公共服务成本,节约土地资源,拆掉建制规模小的村庄,建成大社区,同样能够释放出大量的建设用地,再将这些建设用地土地指标卖给发达地区,从而缓解当地政府的一部分债务危机。事实上,农村释放出来的建设用地指标已经超出了城镇规划的用地指标,很多地区存在指标堆积,有指标给不出去的困境,地方政府的债务压力会进一步加剧,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城乡融合的进程。

  三、助长了形式主义

  许多地区大拆大建,过度重视政绩工程,为了响应中央推行的有关建设美丽乡村的政策,花费大量资金却建设了许多空心村,一些人政绩观发生偏差,只去注重表面文章,而忽略了乡村建设规律,很多小区存在不实用的问题,比如很多农民家中的农作工具无处摆放,原本栽种农作物的家中田,都被装饰成了绿化景观,好看不好用。

  四、乡村文化失落

  过早打破中国延续千年的农村熟人社会,将之前的旧村庄合并成一个小区,表面上实现了统一管理,节省了很多的管理成本,但实际上打破了农村的地缘关系,放弃了之前熟人社会的治理优势,传统的中国村落,呈现差序格局,世世代代的中国农民通过祖祖辈辈的人际联系,已然成为了一个传统村落的价值与利益共同体,形成了不同地区的村落文化,合村并居如果忽视传统村庄的文化价值,就很有可能带来新的治理问题。

  优化合村并居治理方式

  一、要以群众利益为主导,坚持以农民为主体

  合村并居关系到每个群众的自身利益。在推进项目的同时,一定要做到信息公开,让群众清楚看到拆迁补偿、安置区选址、安置住宅户型等一系列关键信息。要避免政策的仓促上马,一旦出现大多数人反对的情况,就要十分重视群众声音,论证“合村并居”在当地的可行性,要摸清乡村发展的基本规律,基层的乡镇干部需要认真实地调研,对不同村庄情况属性进行分类。一般来说,“合村并居”适应于建制规模小、人力资源少、产业发展潜力弱的农村地区。对于那些建制规模大,经济发展较好,有相当大产业发展潜力的农村地区,建议设置多维度,从群众意愿、生态环境、产业友好度、历史文化保护等角度进行考量研究,加快城乡融合进程,发挥小村的管理优势,探索大村的管理方法。避免“一刀切”“形式主义”现象,各个规划部门应当切实负责,加强联动,要时刻遵循“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

  二、合理合法推进工作

  切勿搞错工作重心,仓促先拆后建,《民法典》第243条规定,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要合法制定合村并居有关政策,避免以整治为名,扩大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违法调整、收回和强迫流转农民承包地的做法,严禁盲目先拆后建,过大规模地推进合村并居工作,这种做法有可能会损害群众的核心权益。监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督审查职能,对地方政府的合村并居政策条款进行科学论证,要让合村并居有法可依。坚持以农民为主体,分清利害关系,坚持自我平衡、不能超支的标准,补短板、增投入。如果出现了拆除农民住宅所获取的土地指标超过发达地区或新增耕地规划建设用地指标的现象,就会造成土地指标囤积,当地政府可能就会面临债务危机,如果多地区都出现土地指标过剩的状况,也将会对整个社会经济产生不利影响,因此,整治的农村建设用地,要优先满足农村各种发展建设用地,比如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中的养殖加工生产,那些经批准将节约指标少量调剂城镇使用的,由此产生的土地增值收益须及时返还农村,保证农村自主发展。

  三、创新基层治理模式

  自主开发当地资源,因政施策,加快产业升级,中国农村人多地少、土地状况千差万别,小农经济、家庭经营是中国数千年精细耕作农业的基本创造和基本经验,是我国农村经济的传统动能。小农不意味着落后,即使实行土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大型如国营农场,最终仍离不开家庭经营的基础。同样,由于土地状况的差别,家庭经营的需要,农民长期与自然条件相适应,村落整体呈分散式布局,所以无论科学技术如何发展,农田的温度、湿度、肥力,作物的长势、虫害等,互联网不可能全覆盖,不可能代替现场,必须扎根土地才能真正了解。在当前,以农业为基础,发展家庭手工业、乡村农产品加工业和集市贸易、渠道销售、电子商务,乃至民宿旅游、养老健康产业等等,这是乡村振兴的内在要求,是保持乡村活力的经济基础。合村并居要通过集中管理,减少公共服务成本,适时整合资源,迎合劳动力回流趋势,加快城乡融合的进程,这样才可以有效避免“空心村”的出现,符合国家乡村振兴坚持以农民为主体的战略思想。

  合村并居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整合农村资源,在推进时要坚持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同谋划、同部署、同实施,以思想政治工作为引领,以配套政策措施为保障,妥善做好人力资源分流工作,同时可以将市级、县级机构改革调整出来的多名编制充实到农村,用于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镇村干部“大储备”、落实“三支一扶”人员政策,以及乡镇机构改革需要等方面,充实基层工作力量。在权责关系方面,首先确保权利资源下沉,赋予基层权力,为其他资源下沉提供保障。在资源下沉、权力下沉的基础上,可以自主开发当地范围内的土地,建立全覆盖的资源信息网。以推进农村居民生活水平提高为切入,个人档案和电子档案库“二库融合”为基础,省市县“三级平台”为架构,产业升级、公共基础、社会保障、综合管理为重点,实现不同级别、不同类别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和畅通。基于此发展区域资源共享、农村产业升级、加强农村土地大数据管理等,以期达到有效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同质化、保障农村人口生活质量、提升整体服务水平、增加农村人口收入的目的。

  四、推进各地区综合行政体制改革工作

  创新和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基层治理模式和合村并居配套改革,加快建设地方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第一,合村并居后设置社区网格范围、细分网格治理事务、打造专职网格员队伍,实现网格化精细管理,整合原有设在村内部的党的建设、综合治理、社区治理、数字城管等各系统指挥信息资源,建立一体化的信息系统和综合指挥平台,推动党建引领下的精治共治法治一体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基层管理水平和服务效能。第二,探索合村并居后的新型养老机制,通过合村并居,取消分散养老,在将孤独老人统一送到养老院养老的前提下,留守老人居住在居民区就能得到普惠制养老,新的居住点应该有老年人活动场所,设置配套的社区医院每天检查老年人的身体情况。第三,探索如何使农村得到自主发展权,传统中国农村“自给自足”是小农文明,农业、手工业和产品交换有机融合的。现代农村要积极促进第一二三产业“三产融合”。不仅自己没有空心化,还吸引了大量外地人投资、工作,所以如果想让农村发展有活力,合村并居工作就要探索当地自主发展模式,允许农民、农村有权进入多种不同产业,如果只让农民搞农业,面朝黄土背朝天,房子拆了,收益没变,可能依然没有进入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机会,那么合村并居后可能就会出现“空心楼”“空心社区”等现象。

  五、注重村落的文化个性,留住新“乡愁”

  我国存在大量历史悠久的村落,传统村落建筑聚落的形成具有自然的生长性,这是村庄乡土建筑发展的自然选择,与地形地貌、采光通风、功能使用、左右邻居建筑布置等都有紧密的关系。其传统建筑的形态、高度、体量、形式、院落空间布局等都与自然和谐共生。这些村落有其特色文化的传承,其中一些历史遗留的痕迹与文化脉络的载体,必须加以保护,这是建设美丽乡村景观的根基。对传统村落建筑的保护,应按其价值和现状保存情况分别进行分类保护和整治。《乡村振兴规划(2018—2022年)》提出了把村庄分为四类,差异化推进村庄建设,其中一类就是搬迁撤并类。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以县为单位,抓紧编制或修改村庄布局规划”,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要避免“千村一面”,遵循乡村振兴规律,统筹考虑自然地理禀赋,针对平原、丘陵、山区、内陆、沿海的不同情况,根据村庄特点和实际,体现乡村山水格局和自然脉络,挖掘乡村历史文化资源,塑造乡村风貌特色。要维护传统村落中人们生活的宁静,不要破坏淡化了长期延续下来的宗族关系与地缘交往方式。更要避免出现一些地方在简单、仓促的拆与建的过程中,已拆的房屋断垣残壁、杂乱无章、破烂的乱象。

责任编辑:王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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