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农产品加工业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规划 (2016—2020年)(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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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战决胜阶段,也是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的关键时期。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充分发挥农产品加工业引领带动作用,大力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是拓展农民增收渠道、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的重要举措,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探索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四化同步”、推动城乡协调发展的战略选择。

  (一)做优农村第一产业,夯实产业融合发展基础

  1. 发展绿色循环农业。立足实际,从时间和空间上合理布局,科学引导不同类型区域农业生产,促进粮食、经济作物、饲草料三元种植结构协调发展。大力发展种养结合循环农业,加快构建粮经饲统筹、农牧结合、种养加一体、一二三产业融合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积极发展渔业和林下经济,推进农渔、农林复合经营。围绕适合精深加工、休闲采摘的特色农产品,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形成产加销结合的产业结构。

  2. 推进优质农产品生产。以农产品加工业为引领,稳步发展农业生产。在优势农产品产区,组织科研单位开展农产品加工特性研究,筛选推广一批加工专用优良品种和技术,促进农产品加工专用原料生产。引导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直接投资、参股经营、签订长期合同等方式,带动建设一批标准化、专业化、规模化原料生产基地。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生产,加强农业标准体系建设,严格生产全过程管理,建立从农田到餐桌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提高标准化生产和监管水平。

  3. 优化农业发展设施条件。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不断提高农产品加工专用原料生产能力。加强农产品仓储物流设施建设,不断健全以县、乡、村三级物流节点为支撑的农村物流网络体系。支持农村公共设施和人居环境改善,不断完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道路、供电、供水、停车场、观景台、游客接待中心等配套设施建设。通过农村闲置宅基地整理、土地整治等新增的耕地和建设用地,优先用于产业融合发展。

  (二)做强农产品加工业,提升产业融合发展带动能力

  1. 大力支持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以粮食、果蔬、茶叶等主要及特色农产品的干燥、储藏保鲜等初加工设施建设为重点,扩大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实施区域、品种范围及资金规模。鼓励各地根据农业生产实际,加强初加工各环节设施的优化配套;积极推动初加工设施综合利用,建设粮食烘储加工中心、果蔬茶加工中心等;推进初加工全链条水平提升,加快农产品冷链物流发展,实现生产、加工、流通、消费有效衔接。

  2. 全面提升农产品精深加工整体水平。支持粮食主产区发展粮食特别是玉米深加工,去库存、促消费。培育主食加工产业集群,研制生产一批营养、安全、美味、健康、方便、实惠的传统面米、马铃薯及薯类、杂粮、预制菜肴等多元化主食产品。加强与健康、养生、养老、旅游等产业融合对接,开发功能性及特殊人群膳食相关产品。

  3. 努力推动农产品及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重点开展秸秆、稻壳、米糠、麦麸、饼粕、果蔬皮渣、畜禽骨血、水产品皮骨内脏等副产物梯次加工和全值高值利用,建立副产物综合利用技术体系,研制一批新技术、新产品、新设备。坚持资源化、减量化、可循环发展方向,促进综合利用企业与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有机结合,调整种养业主体生产方式,使副产物更加符合循环利用要求和加工标准;鼓励中小企业建立副产物收集、处理和运输的绿色通道,实现加工副产物的有效供应。

  (三)做活农村第三产业,拓宽产业融合发展途径

  1. 大力发展各类专业流通服务。健全农产品产地营销体系,推广农超、农社(区)、农企、农校、农军等形式的产销对接,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城市社区或郊区设立鲜活农产品直销网点。鼓励各类服务主体把服务网点延伸到农村社区,向全方位城乡社区服务拓展。

  2. 积极发展电子商务等新业态新模式。推进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向农业生产、经营、加工、流通、服务领域的渗透和应用,促进农业与互联网的深度融合。支持流通方式和业态创新,开展电子商务试点,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接全国性和区域性农业电子商务平台,鼓励和引导大型电商企业开展农产品电子商务业务。

  3. 加快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拓展农业多种功能,推进农业与休闲旅游、教育文化、健康养生等深度融合,发展观光农业、体验农业、创意农业等新业态,促进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多样化发展。

  (四)创新融合机制,激发产业融合发展内生动力

  1. 培育多元化产业融合主体。强化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的基础作用,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引导大中专毕业生、新型职业农民、务工经商返乡人员以及各类农业服务主体兴办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发展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流通、销售,开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等经营活动。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引导其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带动农户和农民合作社发展适度规模经营。鼓励和支持工商资本投资现代农业,促进农商联盟等新型经营模式发展。

  2. 发展多类型产业融合方式。延伸农业产业链,积极鼓励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主体向生产性服务业、农产品加工流通和休闲农业延伸;积极支持企业前延后伸建设标准化原料生产基地、发展精深加工、物流配送和市场营销体系,探索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组织模式。

  3. 建立多形式利益联结机制。创新发展订单农业,引导支持企业在平等互利基础上,与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签订购销合同、提供贷款担保、资助农户参加农业保险,鼓励农产品产销合作,建立技术开发、生产标准和质量追溯体系,打造联合品牌,实现利益共享。鼓励发展农民股份合作,加快推进将集体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到农户,探索不同区域的农用地基准地价评估,为农户土地入股或流转提供依据,探索形成以农民土地经营权入股的利润分配机制。

责任编辑: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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