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委、省政府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把新一轮农村改革放在“三农”工作突出位置来进行谋划和推进。2014年3月,省委书记王东明在准确把握中央精神、深入分析四川农村发展形势的基础上,鲜明提出“以放活土地经营权为重点,创新农业经营体系,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努力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农业现代化水平”的农村改革主攻方向。2014年9月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深化农村改革推进会,对推进新一轮农村改革进行全面部署。之后,省委常委会、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多次专题研究农村改革,出台实施了一系列改革方案和改革举措。
两年多来,四川全省上下坚持以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为主线,坚持主攻方向不动摇,精心安排,强力推动,改革工作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效。
——放活土地经营权取得突破性进展,农村产权确权进度全国领先,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确权基本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今年底将基本完成;成都市在全国率先成立农村产权交易所,覆盖全省的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体系初步形成。
——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初步形成,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蓬勃发展,家庭农场达2.9万个,农民合作社达6.4万个,龙头企业达8807家,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数量在全国排位前列。搭建农业公益性与经营性服务结合平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服务占比超过50%。
——适度规模经营形成多种模式,大力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社,全省已达到3417家,入社土地44.6万亩;积极推广土地托管模式,供销合作社托管土地面积42万亩。完善传统土地租赁模式,规模流转占到流转总面积的63.3%。
——农业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建成现代农业重点县81个,形成一大批优势产业集群和特色产业带;农民收入增幅连续三年高于全国平均和城镇居民,城乡收入比由2012年的2.9∶1下降到2015年的2.56∶1;建成幸福美丽新村示范县(片)105个,初步走出一条具有四川特点的农村改革路子。
一、以土地股份合作制为突破,多种形式放活土地经营权
四川省委、省政府牢牢把握放活土地经营权这个重点,在第一轮推进农村土地所有权和家庭承包经营权分离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土地承包权与经营权的分离,探索多种形式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合作,大力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把确权颁证作为放活土地经营权的基础前提。四川是全国三个试点省之一,从2014年开始全面启动确权工作,今年底将基本完成,比中央要求提前一年。基本建成了全省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省市县三级数据互联共享。同时,总结推广“多权同确”做法,统筹推进农村其他产权确权颁证。内江市探索出农民自愿、自主、自治的“三自一引”工作机制,广元市利州区等地探索出“实测确权+七权同确”工作模式,江油市推行“三段九步工作法”,有效推动了确权工作。
把推进土地规范有序流转作为放活土地经营权的重要条件。始终坚持尊重农民意愿和维护农民权益,不搞强迫命令、不搞一刀切。专门出台指导意见,引导各地科学把握流转和集中的规模,与城镇化进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现状相适应。对一次性流转30亩以上的逐级登记汇总,制定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的风险防范办法。积极探索“零风险”流转方式,推广成都、眉山等地“农村土地流转履约保证保险”、“租金兜底+综合服务”的做法经验。在全国率先出台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建设意见,建成市级平台8个、县级平台104个、乡镇交易服务站1486个,累计完成交易逾12万宗、交易金额584.36亿元,覆盖全省的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体系初步形成。全省耕地流转总面积达1688.9万亩,流转率达28.9%,其中适度规模经营流转面积占到63.3%。
把土地股份合作作为发展适度规模经营重要形式。将土地经营权量化为股权,自愿联合组成合作社、股份公司等进行经营,土地变股份、农民当股东、股份生红利。成都市探索出农民“租金保底+分红”的收益模式。土地股份合作既不让渡经营权,又能让农户分享规模化经营的长远收益,成为土地经营权合作的重要模式。同时,探索供销合作社、农业经营性服务组织、农技推广机构带动家庭经营发展的土地托管模式;进一步完善传统租赁、转包等流转模式,推广龙头企业统租建园、农民返租创业的“两统两返”模式和粮油生产“六统一分”、生猪养殖“五方联动”等做法;推广“大园区+小业主”模式,政府配套基础设施、业主统一管理、农民分户经营实现专业化规模化经营,眉山市彭山区葡萄产业园区、南充市顺庆区农民产业园、西充县百科有机园等都取得了成功。
二、以探索农业共营制为重点,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四川省委、省政府围绕解决“地怎么种”的问题,大力创新农业经营体系,初步探索了土地股份合作社+农业职业经理人+现代农业服务体系“三位一体”的“农业共营制”模式。
在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上。进一步加大资金、项目、信贷等方面的扶持力度,近3年来新培育种粮大户、规模养殖户分别新增4178户、6808户,家庭农场新增1.7万个。支持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推动财政投入形成资产转交合作社持有和管护,财政支农项目向合作社重点倾斜,农民合作组织新增2.8万个。引导龙头企业集群集聚发展,完善带动机制模式,全省规模以上龙头企业新增840家。出台四川省新型职业农民认定办法,建立培训制度,累计培育新型职业农民4万人。
在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上。一方面完善公益性服务,稳定公益性农技推广人员队伍,建成覆盖全省的公益性农技推广体系,已建立11746个推广机构,其中县级2105个、乡镇9310个。开展激励农业科技人员创新创业改革试点,给农业科技人员“松绑”,有62个县、21个科研院所参加了改革试点。另一方面加快培育农业经营性服务组织,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出台扶持农机服务社、统防统治合作社、营销合作社等社会化服务组织的政策意见,明确把农业服务纳入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的内容,在20个县(市、区)开展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全省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53%,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服务占比达到50%以上。出台支持新型农村流通主体和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设立“四川省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发展基金”,基金规模已达150亿元,全省乡(镇)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覆盖率达到25%。
三、着力补齐“两短”,加快推进幸福美丽新村建设
四川省委、省政府深刻认识到“农业还是现代化建设的短腿,农村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牢固树立补“两短”意识,把幸福美丽新村建设作为综合性载体,以深化农村改革为主线,全面实施扶贫解困、产业提升、旧村改造、环境整治、文化传承“五大行动”,建设具有历史记忆、地域特色、民俗特点、乡村情趣的新农村,推动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农民富裕。
具体工作中,重点搞好新村规划,根据平原、丘陵、山区等不同特点,优化村落和人口布局,坚持宜聚则聚、宜散则散。坚持新建、保护和改造相结合,宜建则建、宜改则改、宜保必保。提倡“小规模、组团式、生态化”和“微田园”的做法,保持“房前屋后、瓜果梨桃、鸟语花香”的田园风光和农村风貌。协同推进产村相融,统筹新村建设用地与产业发展布局,开展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依托现代农业、畜牧业、林业、水产业等产业基地建设,连片发展现代农业。创新资金筹措和使用办法,着力解决好“钱从哪里来”的问题,完善新村建设资金分担机制,以政府为主配套基础设施,以农户为主住房建设、政府适当奖补。推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经验做法。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和人居环境质量,统筹配套完善服务设施,累计建成“1+6”公共服务活动中心近1.6万个。开展村庄人居环境整治,在全国率先通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验收。目前已累计建成幸福美丽新村9582个。
同时,创新扶贫开发机制,全力以赴打赢脱贫攻坚战。以“四大片区”为主战场,连片整村推进扶贫开发,确保建设一个新村,实现一村脱贫,带动整村致富。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各项部署,打好省委确立的脱贫攻坚“3+10”组合拳,省市县乡村层层签订脱贫攻坚责任书,把“六个精准”“五个一批”“六个有”“五个一”落实到村到户到人头,确保到2020年现有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88个贫困县、11501个贫困村全部“摘帽”,让贫困群众住上好房子、过上好日子、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
四、适应“四化”同步要求,加快推进城乡统筹改革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促进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省委、省政府把“两化”互动、城乡统筹确立为“三大发展战略”之一,深入推进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着力破解城乡二元结构,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构建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城乡关系。
推进城乡一体规划和建设。开展县域规划、多规合一试点,明确城镇建设区、工业区、农村居民点的开发边界,到2020年全省基本实现县域城乡规划全覆盖。加快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向农村延伸,累计新建改建农村公路7.7万公里,全部解决贫困地区641万农村居民和85万农村学校师生的饮水安全问题。合理规划布局农村学校,目前有35个县(市、区)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到2018年全省将基本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一步加快。
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放开各大中小城市落户限制,除成都市外全省各大中小城市和建制镇已基本实现进城落户“零门槛”,成都市建立居住证积分入户制度。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持有居住证的外来务工人员和非本地户籍人口在居住地可以享受均等的社会公共服务。将1200多万在省内务工的农民工全部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范围,简化农民工随迁子女在当地接受义务教育入学条件。
推进城乡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轨,开展养老保险异地转移接续,全面推进市(州)间异地就医及时结算,已有205家医院顺利接入异地就医及时结算省级平台。在全国率先全面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大病保险制度,大病患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提高11个百分点左右,惠及11.2万城乡群众。
推进用地制度改革。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双挂钩”机制,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交易、宅基地有偿退出和农村建设用地等改革试点,成都市郫县实现全国第二宗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竞价成交,初步实现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挂牌竞价。开展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探索农民住房保障、宅基地使用、自愿有偿退出机制,初步打通宅基地依法进退的“通道”。在50个县(市、区)开展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初步形成土地股权化、集体资产股份化、集体资产进行股份制改造的“两股一改”经验。
五、坚持群众主体地位,创新乡村社会治理机制
群众是深化农村改革的主体。四川省委、政府在改革实践中注重发挥群众主体作用,着力构建以党的基层组织为核心、村民自治和村务监督组织为基础、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作组织为纽带、各种经济社会服务组织为补充的农村组织体系,不断激发创新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确保改革得到群众拥护和支持。
强化基层党组织领导地位和战斗堡垒作用。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选优配强乡镇党委和村党组织书记,从省市县乡选派党员干部到农村任“第一书记”。创新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方式,探索把党组织建在专业合作社、建在龙头企业、建在产业链等方式,大力开展“强村带弱村”,推进党的组织和工作全面有效覆盖。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注重在致富能手、农民合作社成员、农民工、大学生村干部、“9+3”毕业生等优秀人才中培养和发展党员。
积极扩大基层民主。开展以村民小组或自然村、农村社区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试点,创新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等村民议事形式,推进农村基层党务、村务公开,实现群众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监督。在进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组建农村股份合作经济组织的地区,探索剥离村“两委”对集体资产经营管理的职能,开展“政经分开”试验,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组织和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机制。
推进乡村法治建设。扎实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以“村规民约”为抓手深化基层法治示范创建,着力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良序。有53个村(社区)被表彰命名为第六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特别在“4·20”芦山强烈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中,组织群众建立村规民约,成立由群众代表组成的“自建委”“自管委”,从选房址到谈价格,从管资金到监质量,从集建议到理纠纷,全部由群众自己做主,有效确保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六、创新工作机制,强化“三农”力量保障
创新财政支农机制。在稳定增长各级财政“三农”投入的基础上,开展“三项补贴”合并改革和财政支农资金股权量化改革试点,在4个县(区)开展打捆下达涉农项目资金试点,成都市在预算编制环节上对市级支农资金进行归并,整合资金量达22.49亿元。同时,鼓励支持工商资本和社会力量运用BT、BOT、PPP等多种模式投入农业农村建设,开展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管护和运营的改革试点。
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加快建设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三位一体”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率先在全国启动土地流转收益保证贷款试点,累积实现贷款6.05亿元;2014年起在30个县启动开展农村产权抵押融资试点,累计发放贷款9.12亿元;在20个农民合作社开展资金互助组织试点,已向社员发放借款总额1.02亿元,撬动投入1.6亿元。省级财政出资10亿元成立省农业信贷担保有限公司,19个市(州)成立农业担保机构,覆盖全省的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基本形成。扩大特色农业保险覆盖面,覆盖率达到10%。
强化农村改革的组织领导。四川省委成立由省委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省深化农村改革的总体谋划、路径设计和督促指导。把县域作为深化农村改革的主战场,加强对县级领导班子的调整优化,把热爱农村工作、敢于攻坚克难、作风过硬、群众认可的优秀干部选派到农村改革第一线。加强培训指导,分三批次对承担国家级、省级农村改革试点任务的县(市、区)负责同志开展专题培训,增强大局观念、政策水平、实干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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