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屋村——昔日“南方大寨”再腾飞
时间: 来源:中国农村网 作者:孙川东 字号:【

  它曾被国内新闻媒体誉为“海南岛上的大寨”、“南方的大寨”。

  它曾被周恩来总理称赞为“广东学大寨的好榜样”。

  它曾创造了辉煌的历史——令人惊叹的“两个100万”;它就是海南省儋州市的石屋大队。

  石屋的创业始于上个世纪50年代,辉煌于70年代。50年代,在胡松书记的带领下,石屋村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改造山河”的精神,开辟117座山头,大面积种上橡胶;70年代,村中有粮食加工厂、橡胶加工厂、运输队、建筑队等,60%农户住上楼房;80年代的石屋,万元户数不胜数,大队集体存款达到100万元,存粮100万斤,被全国媒体称为“双百万村”!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由于体制转变和管理不善等,石屋村沉寂了下来。这个当年曾名噪一时的“南方大寨”,慢慢地成为了一个普通村庄。

  如今,来到绿树环绕、云雾飘渺的儋州市那大镇石屋管区,不禁让人感叹时代变迁,物是人非,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陆续盖起来的大队医院、敬老院,教学、办公大楼至今仍宽敞明亮,仿佛诉说着当年辉煌;走进古色古香的石屋历史展览馆,在感怀中品味新农村发展的步伐;穿梭在郁郁葱葱的橡胶林与志愿者畅谈石屋的兴衰起伏,与他们一起做农家菜、吃农家鸡、品农家饭。

  石屋村的精神文明建设让人印象深刻。在“讲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创文明新村”的要求下,村民严格遵守《村规民约》和《评选文明农户、“五好家庭”标准》,开展“十星级文明户”、“五好家庭”、“好婆婆”、“好邻里”等活动,使村民在自我教育、自我评价中得到提高,并出台婚丧嫁娶不得大操大办、不得赌博酗酒、不得参与迷信活动,不得涉嫌违法犯罪等规定,开展普法教育活动,认真落实“依法建制、以制治村、民主管理”等制度,使村民充分享受政治权利。

  整洁的水泥路在树林间穿行,把分散的农家连在了一起。家家户户,房前屋后,满是黄皮、荔枝、杨桃、木瓜等热带水果。村子中央,文化室、广播室、篮排球场、演出舞台、大宣传栏等,文体设施,一应俱全,石屋村,这个昔日的“南方大寨”村庄,向着它的明天再次腾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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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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