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农民“市民化”进程不断加快,各种意识不断增强。东方村根据不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不断细化民主管理工作,延伸出各种规章制度,目前共制定了65项制度(财务26项)。如《村干部与村民联系工作制度》、《民主理财制度》、《困难补助审核公示制度》、《党员干部廉政建设制度》、《党员议事制度》等。在各项制度的实施过程中,东方村积极探索,形成了“民主管村”特色的三个工作法:
实施“两承诺两公开两评议”工作法
所谓“两承诺两公开两评议”,就是每年初村党总支部围绕推动科学发展、提高工作效能等方面向党员、村民作出承诺,党员围绕村民期盼,立足岗位和自身实际,向党组织和村民作出承诺,年中和年末组织党员、村民对党组织履行承诺情况进行评议,以党小组为单位采取党员互评、村民参评等方式对党员履行承诺情况进行评议,承诺事项和评议结果通过公开栏等形式予以公开。“两承诺两公开两评议”工作法的实施,使村干部的思想、学习和工作置于党员、村民的监督之下,大大增强了村干部谋划发展、创新管理、廉洁从政的自觉意识,也开辟了农村普通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新路径。
实施“四议两公开一表决”工作法
在不断改进完善“ 两承诺两公开两评议”活动机制的基础上,东方村又积极探索“四议两公开一表决”工作法,力争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进一步完善了村级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有效推动了村务管理民主化。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和事关村民切身利益的事,明确凡村级重大事项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以及相关民生事项,必须经过“两委会提议、党员议事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大会决议、涉及事项所在村民小组户代表表决,决议内容和实施结果公开”。将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的制定;村级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计划;村集体土地的流转、承包、租赁;重大投资事项、集体资产处置;土地征用劳动力安置及补偿分配;“两长一员”、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等人事变更;村民福利;重大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等八个方面的事项作为重大村务纳入议事决策范畴,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一表决” 工作法进行民主决策。非重大事项,因地制宜,根据不同事项,设定各自不同的程序,但必须体现“四议两公开一表决”工作法精神。
实施“民情沟通日”工作法
东方村地处城乡结合部,在村级发展面临新机遇、村民得到实惠的同时,动迁安置、集体资产管理分配等方面的矛盾比较突出。村干部认为,许多问题都是因为沟通不畅造成的,光凭村里几位干部毕竟力量有限,必须要发挥好广大党员的桥梁纽带作用。针对部分党员群众有意见“不愿提”、“不会提”、“不敢提”的现象,建立了“民情沟通日”制度。每月,村“两委”班子召集党员和村民在茶馆“摆龙门阵”,面对面商议村级发展良策、倾听群众意见,变灌输式的工作通报为沟通式的商量征询,在宽松的环境中,党员和村民畅所欲言。对村民当场提出质询和问题,村干部直接予以答复,没有权限解决的及时向上级部门反映;短期内无法解决的事项,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努力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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