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在减少农村贫困方面的成就得到了国际社会的认可,但由于人口基数大、地区发展不均衡等原因,特别是生态脆弱、资源匮乏、交通不便的地区依然存在贫困现象。云南玉龙县河源村在生态环境恶化的背景下进行的扶贫机制创新的探索,会对我国还现存相当数量的贫困村提供可借鉴的经验。
河源村及其扶贫项目
河源村位于玉龙县老君山生态保护区内,是一个高寒山区的贫困村,下辖4个村民小组,共53户、00余人,居住极为分散。从前村民以挖煤为主要非农收入来源,以种植白芸豆和土豆为主要农业收入来源,收入水平很低,年人均收入不足800元;为维持生计,村民便砍树卖钱增加收入,使生态环境遭到了很大破坏。
009年0月,北京三生环境与发展研究院联合日本的优科豪马橡胶公司,以“企业+NGO+村庄”的方式,在河源村启动了老君山生态保护与社区可持续发展项目。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建立“村寨银行”,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建立村民自我集资、自我管理、自我使用的模式;村民按户自愿等额入股,项目以∶的比例注入配比资金后组成本金。通过公平抽签,分三批进行借贷,每户至少可获得6000元的贷款,期限为一年,农户自行决定资金用途。在村寨银行的借贷管理制度中,明确要求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生态保护区的保护义务,违背制度者将被惩罚没收入股资金。通过村寨银行的利益和保护生态的义务相结合,使砍伐山林的行为得到控制,生态环境得到恢复。河源村另一个项目是建立生态产业合作社,并成立了生态旅游分社、蜂蜜分社、天麻分社、野生菌分社等,通过建立网络销售平台,逐渐完善生态产品生产体系和销售体系,促进村庄的经济发展。
在扶贫项目的理念引导和资金支持下,河源村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同时,村庄经济和村民收入也因特色产业的发展而明显改善。目前,除生态旅游渐成气候外,蜂蜜、天麻、野生菌等野生农产品销路已经打开,重楼、桔梗、附子、木香等中药材种植已经初步形成规模,村庄经济发展驶入快车道。
河源村的扶贫机制创新
第一,创新金融扶贫机制,采取“社区基金+合会”的混合方式。河源村农户通过交纳自有资金,确立农户在项目中的责任感;通过融合项目资金,能够扩大资金规模,满足农户的借贷需求。社区基金也是扶贫项目中一种常见的形式,但社区基金限制农户贷款用于生产而不能用于消费,这就削弱了农户相当比例的消费性借款需求,如借钱治病、子女上学等,因此也就影响了农户参与社区基金等的积极性。此外,村寨银行还融合了合会的机制,通过农户抽签分组,轮流使用资金,保证了使用贷款的公平性。村寨银行的设立,是河源村扶贫机制创新的核心,为其他几项机制奠定了基础。
第二,将生态保护责任和村寨银行挂钩,增加违规的成本。河源村在村寨银行的基础上,将生态保护的责任和村寨银行结合起来:一方面,村寨银行有效抓住了农户的信贷需求,根据村民自主设立的规定,如果农户破坏山林,将失去从村寨银行中进行贷款的资格,将是农户的重大损失;另一方面,将生态保护责任和资金惩罚联系起来,根据规定,如果农户破坏山林,将扣除该农户在村寨银行中的入股本金。在这两方面的约束下,农户如果继续破坏山林,其违规的成本十分高昂,这就大大降低了农户违规的可能性。
第三,提升农户在项目中的参与度,确立农户项目主体的地位。河源村民入股村寨银行,通过实践,获得了对项目的知情和参与,成为了项目的决策、执行、监督的主体。在生态保护和村寨银行挂钩的规定制定中,是由所有农户参与并约定遵守的;是否有农户违规,不再是护林员个人监督,而是所有农户的共同监督,农户充分参与并成为项目主体使扶贫项目的成功率大大提升。
第四,形成参与型的公共管理制度,为项目的实施创造制度条件。通过村寨银行项目和生态保护的实践,河源村农户在参与过程中提升了对话和讨论的能力,形成了参与的氛围,在项目实施中形成了参与型的公共管理制度。在这种制度下,项目规则是内生规则,这些规则是所有农户自己制定并且自觉遵守、自觉监督的。而以往的禁止伐木等规则都是外部设立的规则,农户为了个人利益会通过某些手段去破坏规则,而且当所有农户都去破坏外部规则时,外部规则便失效了。同时,河源村参与型的公共管理制度也为村庄发展其他项目奠定了基础,例如,在实现了生态保护目标的基础上,建立了股份制的生产合作社,合作社成员达成公共积累制度、农药禁止使用协议、蜂蜜可持续养殖制度、虫草和野生菌等可持续采集等监督制度等。这些细化的制度成为河源村进一步实现生产发展和生活富裕目标的基石。
总之,河源村通过村寨银行的金融扶贫机制创新,将生态保护责任和农户利益结合起来;通过项目实践的推进,提升农户参与程度,确立农户项目主体地位,形成参与型的社区公共管理制度;通过与企业、NGO通力协作,最终创新实现了生态保护、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的“三生共赢”。
河源村扶贫的启示
河源村经验表明,在社会组织的帮助指导下,在各类扶贫资金的支持推动下,通过激发贫困人群的参与积极性,经济落后地区原有的以破坏生态环境为代价的生存方式能够改变,少数民族农村地区“贫困-破坏环境贫困”的恶性循环可以斩断。对于其他仍在贫困陷阱中挣扎的农村社区,以及深度参与扶贫事业的社会组织、出资企业、先富村庄而言,河源经验至少有三个方面的启示。
首先,充分认识到只有调动扶贫对象的积极性,使其真正关心、了解、参与,一个扶贫项目才能获得好的减贫效果。毛主席曾说“群众是真正的英雄,而我们自己则往往是幼稚可笑的,不了解这一点,就不能得到起码的知识”,农村扶贫事业亦是如此。河源村民的广泛参与是形成生态保护、生产发展、生活富裕长效机制的根本动力。
其次,要创新扶贫项目运行机制,增加扶贫资金的精准性,避免“精英俘获”的同时重视乡村精英的领头羊作用。著名的社会心理学家古斯塔夫·勒庞认为,“一群人就像温顺的羊群,没了头羊就会不知所措。”乡村精英作为头羊,是农村扶贫项目的重要抓手和中心环节。环保专家邓仪在推进河源村扶贫项目时,注重发挥村干部的领头羊作用,通过他们改变了普通村民对扶贫的认识,激发了村民的参与热情,最终实现扶贫目标。
最后,以项目资金为支点,撬动贫困区域特色产业发展,形成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长效机制。贫困农村为了村庄的持续发展,必须有效利用项目资金,迅速提高自身的造血功能。河源村在获得资金支持之后,一方面制定了农药禁用制度和野生菌、虫草等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制度,借助外部激励加快社区的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另一方面积极探索适合当地发展的绿色产业,成立了生态产业合作社及各类分社,立足生态和地区特色,重点发展生态养殖和中草药种植,通过自己的努力走向富裕。
经验表明,扶贫不能“外化于形”,仅仅停留在贫困人群“形式上的参与”,还要“内化于心”,让贫困人群真正关心扶贫项目运行,更要“固化于制”,创新扶贫机制和制度,以便提高扶贫资金的利用效率,培育促进村域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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