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现代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不仅需要高标准农田、现代种业、农业机械化等重大项目支撑,也需要生物资源、生态环境等基础保障,更需要广大农民群众的主动参与。多年来,国家为加快推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着重加强农业生物资源保护,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推动农业科技创新,系统开展职业农民培训,不断夯实农业现代化发展基础。
一是加强生物资源保护。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农业物种资源保护。“十二五”以来,初步建成国家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体系,基本覆盖各类农业生态区,野生稻等39个濒危野生物种得到妥善保护。同时,在海南省建设了中药材种质资源库。
二是推动农业科技创新。在农作物遗传发育与抗性机理等方面突破一批重大基础理论和方法,以转基因为代表的农业生物技术取得重大突破,数字农业、智能装备制造等取得积极成效。培育了大批优良农业品种,集成了大批配套生产技术。创新重大病虫害生物防治技术,研发了一批农药制剂、动物疫苗。集成创新了一批农业资源高效利用技术。
三是推进生态循环示范。印发《全国农业可持续发展规划(2015-2030年)》《关于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发展生态循环农业的目标要求和重点举措。持续开展农业资源环境保护工程,启动清洁生产示范项目、区域生态循环农业建设试点等项目。在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周边等区域,支持发展以休闲农业为核心的产业融合聚集村等。加大休闲农业行业标准的制定和宣贯,指导各地制定相关标准。支持生态循环农业试点省、循环农业示范市、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和美丽乡村建设,基本形成了省、市(县)、乡、村、基地五级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带动体系。
四是加强林业生态保护。发布《林业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纲要》,划定4条林业生态红线,指导各省陆续划定林业生态红线。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等重点林业生态修复工程,以及中央财政造林等项目,有效治理了大部分退耕还林工程区25度以上坡耕地和重要水源坡耕地水土流失问题。组织开展造林技术、模式的研究和遴选,初步建成了旱区造林、荒漠化防治的理论和技术体系,筛选出了一批旱区造林植物材料,开发了汇集径流抗旱造林等先进技术,创造了一大批水土流失治理模式,为北方旱区造林提供了重要支撑。
五是开展职业农民培训。2012年,在100个县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2013年印发《关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进一步规范职业农民培训。2014年,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业全产业链培训。2015年,围绕农业、农村服务业和农产品加工等农村特色二三产业,对农民创业和农村带头人开展培训。探索开展“现代青年农场主计划”,重点面向18-45周岁之间的农村青年务农创业开展为期3年的定向培养,为农业现代化建设提供了重要人力资源支撑。
六是利用中草药防治病虫害。修订有关法规和规章,对生物农药登记减免部分试验资料,降低生物农药登记成本,加快企业进入推广领域。鼓励农药企业研发、登记高效低毒生物农药,优化农业生产用药结构,高效低毒农药比例大幅增加。2015年,以水稻等6种作物为重点,在29省(区、市)开展新农药、新药械试验示范,筛选、推广了一批高效低毒生物农药及现代植保机械。在北京等17个省(市)的蔬菜、水果、茶叶生产基地,实施低毒生物农药示范推广补贴试点,鼓励农民使用低毒生物农药。
七是规范特色食品与中药管理。2015年修订《食品安全法》,对保健食品实行注册和备案相结合的管理模式。2016年公布《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对使用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以外原料的和首次进口的保健食品(属于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物质的保健食品除外)实行注册管理,对使用的原料已经纳入保健食品原料目录的和首次进口的属于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物质的保健食品实行备案管理。国家鼓励有临床价值的中药新药的注册申请,凡符合条件的,按照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的规定予以优先审评。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重点做好以下五项工作。
一是继续开展生物资源保护。组织编制《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建设规划(2016—2020年)》,建设一批国家农作物种质资源长期库、种质资源中期库和种质资源圃。推动落实《第三次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实施方案》,开展作物种质资源普查,新增保存一批农作物种质资源。开展第四次全国中药资源普查,建设一批濒危稀缺中药材野生抚育、野生变家种(养殖)基地、中药材良种繁育基地。针对20种源于濒危稀缺物种的中药材,建立一批保护园区。推动建设种质资源库,长期保存药用种质资源。
二是继续加强农业科技创新。部署农作物育种、粮食丰产增效科技创新、智能农机装备等一批农业科技重点研发计划专项,力争在更多战略领域实现率先突破。在农业科技创新重大项目中,设计种业自主创新重大工程、农业生物制造科技支撑体系和美丽乡村科技支撑体系等重点内容;在县域科技中,设计培养青年骨干农民工成为农村科技创业带头人的星创天地。
三是继续发展生态循环农业。继续推进生态循环农业试点省、示范市、县、村、场建设。通过建设农业废弃物物业服务、土地流转服务等社会化服务体系,示范推广家庭农场型等生态循环农业技术模式。以各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载体,开展新技术试验示范、成果转化,建设一批生态循环农业技术试验示范基地。
四是继续实施林业生态工程。加快造林绿化步伐,组织实施国家重点生态修复工程。加快法制建设步伐,完善林业法律法规体系,依法加强森林、湿地等生态系统的保护。
五是继续开展职业农民培训。继续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制定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和新型职业农民信息管理系统,推进新型职业农民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政策挂钩,建立较为完善的“三位一体”“三类协同”“三级贯通”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体系。
农业部
2016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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