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0752号提案答复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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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建立新型职业农民职业标准

2014年开始,我部联合财政部启动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重点面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农业企业骨干、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负责人和农村创业青年,以提高生产经营能力和专业技能为目标,开展农业全产业链培训,促进务农农民创业兴业。通过试点示范和各地实践,初步形成了教育培训、规范管理、政策扶持“三位一体”,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专业服务型“三类协同”,初级、中级、高级“三级贯通”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框架。我部扎实推进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鼓励专业技能型和专业服务型职业农民参加培训获得培训证书,同时引导他们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每年培训鉴定农民30多万人次,同时积极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组织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做好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引导农民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二、关于探索农业职业资格准入制度

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有关精神,要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严格依法控制准入类职业资格设置,对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特殊技能的职业,根据行政许可法规定设立行政许可,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完善职业准入制度。颁发职业农民证书,是为了引导农民不断提高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同时将现有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更加精准地落实到职业农民头上。2015年,我部印发《农业部关于统筹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认定工作的通知》,制定认定办法,明确认定标准,规范认定程序,对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进行认定管理和新型职业农民证书发放管理,做好专业技能型和专业服务型职业农民统计工作,全面推进以新型职业农民为重点的农村实用人才认定管理。

下一步,我部将联合有关部门做好顶层设计,完善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引导相关扶持政策向认定后的职业农民倾斜。

三、关于建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

我部着力加强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建设,积极发挥各级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涉农院校、科研推广机构、企业社会组织的作用,形成了以农广校为基础、各类社会资源广泛参与的“一主多元”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各级农广校承担着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专门职能,负责需求调研、学员遴选、认定管理、跟踪服务等基础性、长期性工作,直接承担或组织了大量教育培训任务,是职业农民培育的主导力量。农业科研院所和农技推广机构发挥专家、成果和体系的优势,为新型职业农民提供农业生产技术培训和跟踪服务。涉农院校发挥师资队伍、教学设施、实训场所等方面的优势,主要开展青年农场主和高技能人才培训。有关社会培训机构、农业企业等社会力量发挥自身优势,履行社会责任,积极主动承担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任务。近两年来,在我部和教育部指导下,中国现代农业、现代畜牧业、现代渔业、现代农业装备和都市农业五大职教集团相继成立,通过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探索联合培养农业高技能人才、现代青年农场主与新型职业农民的路径和模式。

下一步,我部将联合有关部门继续完善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做好行业教育指导工作,引导涉农高校培养高端农业人才,不断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充分发挥职业教育集团在人才培养中的优势,构建现代农业生产经营者队伍。

四、关于建立农民职业教育保障机制

为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中央财政制定了相关政策措施予以支持。一是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先后实施实习实训基地、示范性职业院校和“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等一系列重大项目,将农业职业院校纳入政策范围并给予相应支持,有力地推进了农业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二是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学生中所有农村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并对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从2015年春季学期起国家助学金标准由年生均1500元提高到2000元。三是中央财政一直高度重视农业人才培养问题,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提高包括涉农学科(专业)在内的中央高校生均拨款标准,大力支持农业院校发展,高校国家助学金等向涉农院校和学生倾斜,积极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工作等。

教育部、国家发改委等九部门2011年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的意见》,着力加强农村、农业职业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要求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采取积极措施,吸引优秀人才和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到农村、农业职业学校任教。支持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农业企业等组织具有一定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技术骨干、带头人补充到职业学校涉农专业师资队伍。

我部积极引导部分农业龙头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主动承担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任务。隆平高科与中央农广校、湖南省农委合作,开展农民教育培训和农业指导服务,实现基地基层联动、线上线下互补、育种育人一体。荃银高科在安徽农业大学设立“荃银班”,探索培养本科层次的青年农场主。中化化肥、金正大、中联重科、先正达等涉农企业也加强与农业部门合作,建设农民田间学校,提供农资、农技等服务,受到农民的欢迎。

下一步,我部将联合有关部门,继续构建农民职业教育的多元保障机制;加强与有关社会力量的合作,引导社会培训机构、农业企业发挥各自优势,广泛参与农民职业教育。

五、关于引导农民返乡创业

国家鼓励和支持农民自主创业,并为农村劳动者自主创业提供优惠的政策环境和贷款支持。银监会鼓励和引导农村中心金融机构启动实施“金融服务进村入社区”“阳光信贷”和“富农惠农金融创新”三大工程,积极配合商务部引导金融机构参与涉农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实施农村青年电商培育工程;地方人民政府在用地、收费、信息、工商登记、纳税服务等方面,降低创业门槛,给予农民工返乡创业更大的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属于政府贴息的项目,财政按照规定给予贴息,帮助其解决创业资金困难。

为推进农民创业创新,我部扎实推动以农村能人、返乡农民工、退役军人和大学生村官为主体,支持创办领办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小微企业等,发展设施农业、规模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民俗民族工艺产业、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农产品流通与电子商务、养老家政服务、生产资料供应服务等农村一二三产业。同时,针对农民工等返乡创业人员开展培训。2015年共培训返乡创业人员1.83万名,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近40万人次,培育新型职业农民100万人,培训农场主4000人次,培训5000农民网上创业人员。

下一步,我部联合有关部门将继续引导和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兴业,提供更多符合农民返乡创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加大扶持力度,支持农业企业发展,用产业留住农村人才。

农业部

2016年9月18日

责任编辑:高晓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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