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化政务服务的部署,进一步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创业,优化营商环境,我部修订了“兽药出口证明办事指南”等13项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现予公布。自2020年6月15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农业农村部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详见农业农村部公报网络版,www.moa.gov.cn)
农业农村部
2020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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