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印发的《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国发〔2006〕9号)和《关于促进海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11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海洋牧场建设和管理,根据《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管理工作规范》(农办渔〔2019〕29号)有关规定,经地方推荐、专家评审和我部审核,河北唐山大清河口海域唐山湾等24个海洋牧场符合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创建条件,批准为第五批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
特此公告。
附件: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名单(第五批)
(详见农业农村部公报网络版,www.moa.gov.cn)
农业农村部
2019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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