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16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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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农业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管理办法》规定,经组织专家考核和评审(复审),山东农业大学[农业农村部谷物品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泰安)]等12个质检机构(附件1)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和农业农村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的基本条件与能力要求,特颁发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和农业农村部审查认可证书,准许刻制并使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考核标志和继续使用部级质检机构印章。

  经审核,现对农业农村部植物及植物用微生物生态环境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广州)等机构信息变更予以确认(附件2)。

  特此公告。

  附件:1. 201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及农业农村部部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审查认可名单(第五批)

  2. 201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及农业农村部部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信息

  变更情况(第三批)

  (详见农业农村部公报网络版,www.moa.gov .cn)

农业农村部

2019年4月10日

责任编辑:高晓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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