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办建〔2019〕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
为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对于农业生产过程中所需各类生产设施和附属设施用地,以及由于农业规模经营必须兴建的配套设施,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前提下,纳入设施农用地管理”的要求,集约节约高效利用土地,农业农村部组织开展设施农业用地标准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与目标
深入贯彻《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的总要求,以解决好农用地农民用不上、用不好问题为目标,坚持设施农业规模化、标准化、数字化和多功能化发展,坚持土地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和满足设施农业科学合理生产相结合,以保障设施农业不同规模、不同类型、不同功能用地的最低需求为底线,设施用地总量控制与内部优化并重,分设施栽培、设施畜牧、设施渔业和农村产业融合等行业建立设施农业用地标准体系,积极拓展设施农业产业发展用地空间,保障政府部门审批监管、社会各主体投资建设等需要,助力乡村产业振兴,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二、主要任务
(一)研究制定设施栽培用地标准。设施栽培包含各类农作物种植。确定不同区划条件下各类型设施栽培特点,不同规模下用地分类构成比例,规模化农作物种植的机具存放维修、育苗育秧、烘干仓储等设施用地比例等,根据设施农业用地管控整体要求,依据设施栽培不同类型工程内容建设标准,详细测算用地标准,规定设施栽培生产过程中所需各类生产设施、附属设施和配套设施用地标准,形成《设施栽培用地标准》。
(二)研究制定设施畜牧用地标准。设施畜牧包含生猪、蛋鸡、肉鸡、奶牛、肉牛、肉羊等主要畜禽(含种畜禽)养殖。确定不同工艺模式、不同规模下畜禽场各用地分类构成比例等,根据设施农业用地管控整体要求,依据设施畜牧不同类型工程内容建设标准,详细测算用地标准,规定设施畜牧生产过程中所需各类生产设施、附属设施和配套设施用地标准,形成《设施畜牧用地标准》。
(三)研究制定设施渔业用地标准。设施渔业包含鱼、虾、蟹等主要水产品养殖。确定不同区域设施渔业各类型水产养殖设施特点、不同规模下水产园区各用地分类构成比例等,根据设施农业用地管控整体要求,依据设施渔业不同类型工程内容建设标准,详细测算用地标准,规定设施渔业生产过程中所需各类生产设施、附属设施和配套设施用地标准,形成《设施渔业用地标准》。
(四)研究制定农村产业融合用地标准。确定不同区域条件下初加工、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等各类型设施、建(构)筑物特点,不同规模下各用地分类构成比例等,根据设施农业用地管控整体要求,依据一二三产业融合工程内容建设标准,详细测算用地标准,规定农村产业融合过程中所需各类生产设施、附属设施和配套设施用地标准,形成《农村产业融合用地标准》。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农业农村部农田建设司负责统筹进度,建立工作机制,加强与自然资源部沟通协调,对各分类形成的设施农业用地标准建议,统一组织专家论证,统一汇总形成标准送审稿。按设施栽培、设施畜牧、设施渔业以及农村产业融合等四大类分组编制。其中,《设施栽培用地标准》建议稿由种植业管理司牵头,种业管理司、农业机械化管理司等参与;《设施畜牧用地标准》建议稿由畜牧兽医局、种业管理司牵头,农业机械化管理司等参与;《设施渔业用地标准》建议稿由渔业渔政管理局牵头,农业机械化管理司等参与;《农村产业融合用地标准》建议稿由乡村产业发展司牵头,相关司局参与。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与农业农村部相关司局上下互动、沟通交流,加强与地方自然资源部门沟通衔接。农业农村部相关司局要切实加强对标准编制工作的调查研究和业务指导。农业农村部规划设计研究院要加强各类用地标准编制的技术指导,提供相关编制规范文本等。
(二)认真梳理资料。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梳理近年来各地探索开展设施农业用地标准研究试点的工作进展,包括主要做法、工作成效、典型经验和面临的困难问题等;收集近年来各地出台的设施农业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设施农业用地标准等,汇总形成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设施农业用地标准编制工作情况报告。
(三)开展实地调研。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开展基层调研工作,通过广泛调研行业专家、种养企业、农户等,了解现状,梳理不同区域不同行业设施农业的用地需求。协助农业农村部相关司局及规划设计研究院开展调研。调研过程中填报已有的规模化种植(养殖)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已备案的用地情况调查表(附件1)。
(四)做好技术支撑。农业农村部规划设计研究院负责梳理我国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各行业设施农业建设标准,对比分析与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差距,分析国内外设施农业用地情况。主动与部内相关司局对接,为各行业提供设施农业用地标准编制大纲,组织或参与相关调研、专家论证,形成标准送审稿等。
四、进度安排
2019年10月23日前,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将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设施农业用地标准编制工作联系人信息表(附件2)报送农业农村部农田建设管理司。
2019年11月30日前,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开展实地调研,对重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农业农村部相关司局会同规划设计研究院组织开展工作督导。
2019年12月底前,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将设施农业用地标准编制工作情况报告、规模化种植(养殖)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已备案的用地情况表形成书面材料分别报送农业农村农田建设管理司、四大类用地标准编制牵头司局(按类别)及农业农村部规划设计研究院。
2020年1月底前,各牵头司局按照设施农业用地标准编制大纲,形成设施农业用地标准建议稿。
2020年5月底前,农业农村部农田建设管理司会同有关司局及规划设计研究院组织完成设施农业用地标准专家论证,形成标准送审稿。
五、联系方式
农田建设管理司耕地质量处 卢静
电话:010-59191282
电子邮件:gdzlc326@163.com
乡村产业发展司农产品加工处 杜鹏飞
电话:010-59192745
电子邮件:dupengfei85@163.com
种植业管理司经济作物处 梁开祥
电话:010-59192879
电子邮件:dpfqlb@agri.gov.cn
畜牧兽医局畜牧处 张晓宇
电话:010-59192872
电子邮件:xmsyjxmc@agri.gov.cn
渔业渔政管理局科技与市场加工处 李乐
电话:010-59192938
电子邮件:sunfish@agri.gov.cn
农业机械化管理司政策规划处 李庆东
电话:010-59192868
电子邮件:njhcyc@agri.gov.cn
种业管理司农作物种业处 吴凯锋
电话:010-59193236
电子邮件:zysnzc@agri.gov.cn
规划设计研究院 曹楠
电话:010-59196911
电子邮箱:15952331@qq.com
附件:1. 规模化种植(养殖)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已备案的用地情况调查表
2. 省(自治区、直辖市)设施农业用地标准编制工作联系人信息表
农业农村部
2019年10月9日
附件1
规模化种植(养殖)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
已备案的用地情况调查表
表1 设施畜牧用地情况调查表
畜禽场名称 |
建场 时间 |
年 |
建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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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联系 电话 |
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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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禽场性质 |
种畜禽场( ) 商品场 ( ) |
猪场( )鸡场( ) 羊场( )奶牛场( ) 肉牛场( ) |
自繁自育( ) 集中育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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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养 工艺 选择 |
完全舍饲( );舍饲+舍外运动场( );围栏散养( ) |
注:相应位置打 √ ,或补充数量。其他说明请在空白处补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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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层饲养( );多层饲养[ ( )层)] |
||||||||||
本交( ),公母比例( );人工授精( ) |
||||||||||
养殖 规模 |
总存栏数 头(只),其中,能繁母畜 头(只),年出栏商品畜 头(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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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 |
场区总建筑面积 m2 其中:生产设施 m2; 辅助生产设施 m2;公用配套设施 m2; 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 m2; 生活管理设施 m2。 场区总用地面积 亩。 其中:生产区 亩;辅助生产区(主指饲草料加工区) 亩;公用配套区 亩;粪污无害化处理区 亩;生活管理区 亩;配套饲料(草)种植基地 亩 ,是否实现种养循环( ) |
|||||||||
生产设施 |
辅助生产设施 |
公用配套设施 |
生活管理设施 |
|||||||
公畜舍(含采精间、精液处理间)、母畜舍、分娩舍、仔畜舍、测定舍、产蛋舍、种畜待售舍、隔离舍、装卸台等与生产直接相关的设施 |
饲料(加工)间、淋浴消毒室、兽医化验室、车辆消毒池、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及粪便污水处理场等 |
水泵房、锅炉房、变配电室及发电机房、地磅房、车库、机修车间、蓄水构筑物、场区厕所、场区工程等 |
办公室、档案资料室、监控参观室、宿舍、食堂、门卫等 |
表2 设施园艺建设用地情况调查表(种苗场)
种苗场名称 |
建设 |
年 |
建设 |
||
联 系 人 |
联系 |
联系 |
|||
生产 工艺 |
种苗类别:果菜苗( ),瓜类苗( ),叶菜苗( ),花卉苗( ),其他 |
||||
种苗类型:实生苗( ),嫁接苗( ),其他 |
|||||
生产装备:手动苗床+顶部喷淋育苗( ),潮汐式灌溉苗床育苗( ),漂浮板育苗( ),其他 |
|||||
生产 规模 |
年出苗量 万株,其中实生苗 万株、嫁接苗 万株、其他 单批次最大出苗量 万株,其中实生苗 万株、嫁接苗 万株、其他 (万株) 年出苗批次 次 |
||||
土地 性质 |
现状场区范围内:基本农田 亩、一般农田 亩、建设用地 亩、其他 亩 |
||||
用地 |
场区总用地面积 亩,其中: 1. 生产用温室设施占地 亩(塑料大棚 亩、连栋温室 亩、日光温室 亩、其他 亩),生产用温室设施净种植面积 亩。 2. 辅助生产设施占地 亩(播种车间 亩、催芽室 亩、组培车间 亩、基质处理车间 亩、预冷及冷藏设施 亩、检测实验室 亩、农资农机临时存放场所 亩,看护房 亩、其他 亩)。 3. 配套服务设施占地 亩(管理服务用房 亩、锅炉房 亩、配电室 亩、水泵房 亩、道路 亩、 其他 亩) |
||||
生产用工 |
人员规模 人,其中:管理人员 人,技术人员 人,生产人员 人 |
||||
填表说明 |
1. 生产用温室设施净生产面积:场区塑料大棚、连栋温室、日光温室等生产用温室设施内,可直接放置苗床或穴盘用于 育苗的净面积 2. 看护房:用于人员临时看守且与温室设施相连的临时建筑物 |
表3 设施园艺建设用地情况调查表(设施蔬菜基地)
蔬菜基地名称 |
建设 |
年 |
建设 |
||
联 系 人 |
联系 |
联系 |
|||
生产 工艺 |
种植品类:果菜( ),叶菜( ),瓜类( ),其他 |
||||
栽培方式:土壤栽培( ),基质栽培( ),水培( ),其他 : 。 |
|||||
生产茬口:种苗定植时间 ,初次采收时间/采收 ,拉秧时间 ,一年种植茬口数 。 |
|||||
生产 规模 |
年蔬菜产量 吨,其中果菜 吨、叶菜 吨、瓜类 吨、其他 亩。 |
||||
土地 性质 |
现状场区范围内:基本农田 亩,一般农田 亩,建设用地 亩,其他 亩。 |
||||
用地 |
场区总用地面积 亩,其中: 1. 生产用温室设施占地 亩(塑料大棚 亩、连栋温室 亩、日光温室 亩、其他 亩),生产用温室设施净种植面积 亩。 2. 辅助生产设施占地 亩(分拣分级及包装车间 亩、基质处理车间 亩、预冷及冷藏设施 亩、检测实验室 亩、农资农机临时存放场所 亩、看护房 亩、其他 亩)。 3. 配套服务设施占地 亩(管理服务用房 亩、锅炉房 亩、配电室 亩、水泵房 亩、道路 亩、其他 亩)。 |
||||
生产 用工 |
人员规模 人,其中:管理人员 人,技术人员 人,生产人员 人。 |
||||
填表 说明 |
1. 生产用温室设施净生产面积:场区塑料大棚、连栋温室、日光温室等生产用温室设施内,可直接用于蔬菜种植的 净面积。 2. 看护房:用于人员临时看守且与温室设施相连的临时建筑物。 |
表4 设施园艺建设用地情况调查表(设施花卉基地)
花卉基地名称 |
建设 |
年 |
建设 |
||
联 系 人 |
联系 |
联系 |
|||
生产 工艺 |
种植品类:盆花( ),切花( ),其他: 。 |
||||
栽培方式:土壤栽培( ),地面基质栽培( ),离地基质栽培( ), 其他 : 。 |
|||||
生产 规模 |
年花卉产量 吨,其中盆花 万盆、切花 万支、 其他 : 。 |
||||
土地 性质 |
现状场区范围内:基本农田 亩,一般农田 亩,建设用地 亩,其他: 亩。 |
||||
用地 |
场区总用地面积 亩,其中: 1. 生产用温室设施占地 亩(塑料大棚 亩、连栋温室 亩、日光温室 亩、其他 亩)、生产用温室设施净种植面积 亩。 2. 辅助生产设施占地 亩(播种车间 亩、组培车间 亩、分拣分级及包装车间 亩、基质处理车间 亩、预冷及冷藏设施 亩、检测实验室 亩、农资农机临时存放场所 亩、看护房 亩、其他 亩)。 3. 配套服务设施占地 亩(管理服务用房 亩、锅炉房 亩、配电室 亩、水泵房 亩、道路 亩、其他 亩)。 |
||||
生产 用工 |
人员规模 人,其中:管理人员 人,技术人员 人,生产人员 人。 |
||||
填表 说明 |
1. 生产用温室设施净生产面积:场区塑料大棚、连栋温室、日光温室等生产用温室设施内,可直接用于花卉栽培或放置 盆花的净面积。 2. 看护房:用于人员临时看守且与温室设施相连的临时建筑物。 |
表5 设施园艺建设用地情况调查表(设施果树基地)
果树基地名称 |
建设 |
年 |
建设 |
||
联 系 人 |
联系 |
联系 |
|||
生产 工艺 |
种植品类:葡萄( ),桃( ),其他: 。 |
||||
栽培方式:土壤栽培( ),基质栽培( ),其他: 。 |
|||||
生产茬口:初次采收时间/采收 ,拉秧时间 ,一年种植茬口数 。 |
|||||
生产 规模 |
年果品产量 吨。 |
||||
土地 性质 |
现状场区范围内:基本农田 亩,一般农田 亩,建设用地 亩,其他 亩。 |
||||
用地 |
场区总用地面积 亩,其中: 1. 生产用温室设施占地 亩(塑料大棚 亩、连栋温室 亩、日光温室 亩、其他 亩);生产用温室设施净种植面积 亩。 2. 辅助生产设施占地 亩(分拣分级及包装车间 亩、基质处理车间 亩、预冷及冷藏设施 亩、检测实验室 亩、农资农机临时存放场所 亩、看护房 亩、其他 亩)。 3. 配套服务设施占地 亩(管理服务用房 亩、锅炉房 亩、配电室 亩、水泵房 亩、道路 亩、其他 亩)。 |
||||
生产 用工 |
人员规模 人,其中:管理人员 人,技术人员 人,生产人员 人。 |
||||
填表 说明 |
1. 生产用温室设施净生产面积:场区塑料大棚、连栋温室、日光温室等生产用温室设施内,可直接用于果树种植的 净面积。 2. 看护房:用于人员临时看守且与温室设施相连的临时建筑物。 |
表6 设施园艺建设用地情况调查表(设施食用菌基地)
食用菌基地名称 |
建设 |
年 |
建设 |
||
联 系 人 |
联系 |
联系 |
|||
生产 工艺 |
种植品类:香菇( ),平菇( ),黑木耳( ),其他: 。 |
||||
栽培方式:立体多次菌棒栽培( ),平面放置菌棒栽培( ),平面基质栽培( ),其他: 。 |
|||||
生产 规模 |
年食用菌产量 吨,其中香菇 吨,平菇 吨, 黑木耳 吨,其他: 。 |
||||
土地 性质 |
现状场区范围内:基本农田 亩,一般农田 亩,建设用地 亩,其他 亩。 |
||||
用地 |
场区总用地面积 亩,其中: 1. 生产用温室设施占地 亩(塑料大棚 亩、连栋温室 亩、日光温室 亩、其他 亩),生产用温室设施净种植面积 亩。 2. 辅助生产设施占地 亩(接种车间 亩、消毒灭菌车间 亩、 分拣分级及包装车间 亩、基质处理车间 亩、检测实验室 亩、农资农机临时存放场所 亩、看护房 亩、其他 亩)。 3. 配套服务设施占地 亩(管理服务用房 亩、锅炉房 亩、配电室 亩、水泵房 亩、道路 亩、其他 亩)。 |
||||
生产 用工 |
人员规模 人,其中:管理人员 人,技术人员 人,生产人员 人。 |
||||
填表 说明 |
1. 生产用温室设施净生产面积:场区塑料大棚、连栋温室、日光温室等生产用温室设施内,可直接放置菌棒用于生产的 净面积。 2. 看护房:用于人员临时看守且与温室设施相连的临时建筑物。 |
表7 露地规模化种植园区(农场、基地)设施农用地情况调查表
填表人信息 |
||
1 |
填写单位: 省(区、市) 县(市、区、旗) |
|
2 |
填表人姓名: 职务: |
|
3 |
电话/手机: 微信号: |
|
序号 |
名称 |
内容 |
一 |
基础信息 |
|
1 |
种植规模 |
(亩) |
2 |
□粮食作物 □经济作物 □饲草料 □露地蔬菜 □露地花卉 |
|
3 |
主要种植品种(1~2个品种) |
|
4 |
地形地貌 |
□平原 □丘陵 □山地 |
5 |
现有配套设施农用地的面积 |
(亩) |
6 |
实际需要配套的设施农用地面积(含现有配套的设施农用地的面积) |
(亩) |
7 |
现有农业设施实际占地的面积(包括生产设施和配套设施用地) |
(亩) |
二 |
用地构成及规模 |
|
1 |
生产设施用地(直接用于农产品生产的设施用地) |
(平方米) |
1.1 |
育秧育苗设施用地 |
(平方米) |
1.2 |
简易生产看护房用地 |
(平方米) |
1.3 |
现有生产设施用地是否满足生产需要 |
是□ 否 □ |
1.4 |
新增生产设施用地面积(请用附件说明新增设施名称、面积及具体原因) |
(平方米) |
2 |
配套设施用地(由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从事规模化生产所必需的配套设施用地。) |
(平方米) |
2.1 |
晾晒场用地 |
(平方米) |
2.2 |
烘干设施用地 |
(平方米) |
2.3 |
农产品和农资临时存放场所用地 |
(平方米) |
2.4 |
农机具临时存放场所用地 |
(平方米) |
2.5 |
现有配套设施是否满足生产需要 |
是 □ 否□ |
2.6 |
新增配套设施用地面积(请用附件说明新增设施名称、面积及具体原因) |
(平方米) |
注:每个园区(农场、基地)填此表。有需新增设施用地的情况请另行附件说明。
表8 设施渔业用地情况调查表
养殖场 名称 |
建场 |
年 |
建场 |
||
联系人 |
联系 |
联系 |
|||
工艺 选择 |
露天池塘养殖( );工厂化养殖( )。 |
注:在括号处打 √ ,在横线处填写数量。其他说明请在空白处补充。 |
|||
流水养殖( );半循环水养殖( ); 循环水养殖( )。 |
|||||
养殖 规模 |
养殖品种 ;养殖规模 ;年产量 。 |
||||
用地 |
场区总用地面积 亩。 其中:设施养殖区 亩;附属设施区 亩; 生活管理区 亩。 |
||||
场区总建筑面积 m2。 其中:养殖设施面积 m2;附属设施面积 m2; 生活管理设施面积 m2。 |
|||||
技术 |
人员规模 人,其中:管理人员 人,技术人员 人,生产人员 人。 |
||||
水源来源 ;热源来源 。 |
|||||
建设 内容 |
1.养殖设施 露天池塘 m2;养殖车间 m2;其他 m2; 设施养殖水体 m3。 |
||||
2.附属设施 检验检测用房 m2;饲料加工存储用房 m2; 水处理等环保设施用房(用地) m2;沉淀池 m3; 分拣包装用房 m2;看护房 m2; 场内道路及硬化 m2;其他 m2。 |
|||||
填表说明: 1.露天池塘包括用于养殖生产的天然水塘、人工池塘及工程化池塘等。 2.养殖车间包括用于养殖生产的简易设施、温室、厂房等。 3.水处理等环保设施包括污水处理及循环水处理等用地及其设备用房。 4.看护房用于人员临时看守,通常建筑面积不大于15m2。 5.未涵盖类别,请在空白处补充填写。 |
表9 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园区(基地)设施农用地情况调查表
1 |
填写单位: 省(区、市) 县(市、区、旗) |
|
2 |
填表人姓名: 职务: 电话/手机: |
|
序号 |
名称 |
内容 |
一 |
基础信息 |
|
1 |
园区(基地)规模 |
(亩) |
2 |
地形地貌 |
□平原 □丘陵 □山地 |
3 |
农业生产面积 |
(亩) |
其中:露地农业生产面积 |
(亩) |
|
设施农业生产面积(含设施种植、设施养殖) |
(亩) |
|
4 |
园区(基地)年接待游客量 |
(万人) |
5 |
园区(基地)解决就业人员数 |
(人) |
6 |
园区(基地)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营业收入 |
(万人) |
二 |
用地构成及规模 |
|
(一) |
生产设施用地(用于农产品生产的设施用地) |
(平方米) |
1 |
玻璃或PC板连栋温室用地 |
(平方米) |
2 |
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 |
(平方米) |
3 |
简易的生产看护房用地 |
(平方米) |
4 |
其他(如有,请用附件说明名称、面积及具体原因) |
(平方米) |
(二) |
附属设施用地(用于设施农业辅助生产的设施用地) |
(平方米) |
1 |
设施农业生产中环保设施用地 |
(平方米) |
2 |
自产农产品加工车间、分拣包装场所用地 |
(平方米) |
3 |
场内道路用地(路面不超过6.0m或路基不超过6.5m) |
(平方米) |
4 |
其他(如有,请用附件说明名称、面积及具体原因) |
(平方米) |
(三) |
配套用地 |
(平方米) |
1 |
露地农业体验场用地 |
(平方米) |
2 |
停车场用地 |
(平方米) |
3 |
露营场用地 |
(平方米) |
4 |
健行步道用地 |
(平方米) |
5 |
休闲广场用地 |
(平方米) |
6 |
景观小品用地 |
(平方米) |
7 |
休憩设施用地 |
(平方米) |
8 |
公共厕所用地 |
(平方米) |
9 |
安全防护设施用地 |
(平方米) |
10 |
绿地用地 |
(平方米) |
11 |
农业科普教育用地 |
(平方米) |
12 |
农产品展示销售用地 |
(平方米) |
13 |
品鉴餐饮用地 |
(平方米) |
14 |
医疗设施用地 |
(平方米) |
15 |
游客服务中心用地 |
(平方米) |
16 |
其他(如有,请用附件说明名称、面积及具体原因) |
(平方米) |
注:每个园区(基地)填此表。有其他的情况请另行附件说明。
表10 农产品初加工用地情况调查表
一 |
填表人信息 |
|||
1 |
填写单位: 省(区、市) 县(市、区、旗) 镇(乡) 村 |
|||
2 |
填表人姓名: 职务: |
|||
3 |
电话/手机: 邮箱: |
|||
二 |
基本用地信息 |
|||
1 |
园区(基地)总占地面积 亩;其中:基本农田面积 亩,一般农田面积 亩,建设用地面积 亩。 |
|||
2 |
其他用地情况及面积1:用地类型 面积 亩; 用地类型 面积 亩;用地类型 面积 亩; 用地类型 面积 亩;用地类型 面积 亩。 |
|||
3 |
园区(基地)地形地貌2:£平原 £丘陵 £山地 £高原 £盆地 其他 |
|||
三 |
主要农产品生产3 |
|||
1 粮食 |
粮食品种 |
|||
种植面积(亩) |
||||
产量(吨) |
||||
2 油料 |
油料品种 |
|||
种植面积(亩) |
||||
产量(吨) |
||||
3 水果 |
水果品种 |
|||
种植面积(亩) |
||||
产量(吨) |
||||
4 蔬菜 |
蔬菜品种 |
|||
种植面积(亩) |
||||
产量(吨) |
||||
5 其他 |
种植品种 |
|||
种植面积(亩) |
||||
产量(吨) |
||||
四 |
初加工设施设备用地情况 |
|||
1 |
农产品贮藏设施装备总用地 亩,其中:果蔬贮藏窖 亩, 通风库 亩,冷藏保鲜库 亩,粮油储藏设施 亩, 其他贮藏设施装备及占地面积: 。 |
|||
2 |
农产品烘干设施装备总用地 亩,其中:热风烘房 亩, 隧道式烘干窑 亩,热泵干燥机 亩,粮油烘干机 亩, 其他烘干设施装备及占地面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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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果蔬商品化处理(如清洗、分选、切分、包装等)总用地 亩, 其中:清洗 亩,分选 亩,切片切丝等 亩, 包装 亩, 其他商品化处理设施装备及占地面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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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粮油小型加工(如小型碾米、磨粉、米粉、豆芽、豆腐等加工)装备用地 亩, 其中:碾米 亩,磨粉 亩,米粉加工 亩,豆制品加工 亩; 其他粮油小型加工设施装备及占地面积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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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其他:初加工种类 面积 亩; 初加工种类 面积 亩; 初加工种类 面积 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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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园区(基地)初加工配套用地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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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初加工安防设施用地 亩;绿化用地 亩;停车场用地 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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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其他:类型 面积 亩; 类型 面积 亩; 类型 面积 亩。 |
注 1.其他用地面积,如荒山、荒坡、荒沟、荒滩等四荒地,宅基地等。
2.在地形地貌前£画勾选择,如有其他地形地貌请填写。
3.主要农产品如有多个品种,请按种类分别填写种植面积最大的三个品种,其他农产品可以填写属于粮油果蔬四大类的其他农产品,如中药材等。
附件2
省(自治区、直辖市)设施农业用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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