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关于成立第四届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的通知
时间: 来源:中国农村网 作者: 字号:【

农业部关于成立第四届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的通知

农种发〔2017〕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有关单位:

  根据《种子法》《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有关规定,我部决定成立第四届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负责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审定工作。第四届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设稻、小麦、玉米、棉花、大豆等5个专业委员会,负责相应作物品种的初审工作。第四届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会,由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办公室主任和各专业委员会主任组成,负责各专业委员会初审通过品种的审核工作。第四届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种子管理局,负责品种审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现将第四届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支持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工作,请各位委员履职尽责,认真做好农作物品种审定各项工作,为我国现代种业发展和现代农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第四届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详见农业部公报网络版,www.moa.gov.cn)

农业部

2017年11月2日

责任编辑:高晓川
    
中国农村杂志社| 关于本网| 版权声明| 期刊订阅| 免责条款| 广告招商| 联系我们|
中国农村杂志社唯一官网 版权所有 仿冒必究 转载请注明 新闻热线:010-68251888 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电话:1232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49号 京ICP备14010675号-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62
邮箱:crnewsnet@126.com 技术支持:北京睿思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北京铸京律师事务所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62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49号 京ICP备14010675号-1

中国农村杂志社唯一官网 版权所有 仿冒必究 转载请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