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关于成立第四届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的通知
农种发〔2017〕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有关单位:
根据《种子法》《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有关规定,我部决定成立第四届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负责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审定工作。第四届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设稻、小麦、玉米、棉花、大豆等5个专业委员会,负责相应作物品种的初审工作。第四届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会,由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办公室主任和各专业委员会主任组成,负责各专业委员会初审通过品种的审核工作。第四届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种子管理局,负责品种审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现将第四届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支持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工作,请各位委员履职尽责,认真做好农作物品种审定各项工作,为我国现代种业发展和现代农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第四届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详见农业部公报网络版,www.moa.gov.cn)
农业部
2017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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