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公布农业农村大数据实践案例的通知
时间: 来源:中国农村网 作者: 字号:【

农办市〔2017〕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农机、畜牧、兽医、农垦、农产品加工、渔业厅(委、局、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部机关各司局、派出机构、直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征集农业农村大数据实践案例的通知》(农办市〔2017〕22号)安排,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推荐,各有关单位申报,并经农业部组织专家评审、公示、审批等程序,遴选认定农业农村大数据实践案例38项(名单见附件)。

  希望实践案例获得者再接再厉,继续推进大数据技术在农业农村的创新应用,提高农业生产经营智能化、网络化水平,让数据资源在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发挥更大作用。

  附件:农业农村大数据实践案例名单(详见农业部公报网络版,www.moa.gov.cn)

农业部办公厅

2017年11月6日

责任编辑:高晓川
    
中国农村杂志社| 关于本网| 版权声明| 期刊订阅| 免责条款| 广告招商| 联系我们|
中国农村杂志社唯一官网 版权所有 仿冒必究 转载请注明 新闻热线:010-68251888 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电话:1232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49号 京ICP备14010675号-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62
邮箱:crnewsnet@126.com 技术支持:北京睿思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北京铸京律师事务所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62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49号 京ICP备14010675号-1

中国农村杂志社唯一官网 版权所有 仿冒必究 转载请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