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洪涝灾区兽医卫生工作的通知
时间: 来源:中国农村网 作者: 字号:【

农办医〔2016〕4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兽医(农牧、农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畜牧兽医局:

近期,受“厄尔尼诺”现象等影响,我国南方地区连续出现强降雨过程,部分省份发生严重洪涝灾害。为有效防治重大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确保动物疫情稳定,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现就做好当前兽医卫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因灾死亡畜禽无害化处理和消毒灭源工作。各地要加强巡查,严格按照“四不准一处理”等规定做好死亡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指导养殖场(户)加强环境消毒,及时消除疫情隐患。

二、及时报告和处置突发疫情。受灾省份要切实加大灾区重大动物疫病和重点人畜共患病的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力度,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和举报核查制度,及时掌握疫情动态,果断处置突发疫情。

三、指导灾区做好疫病防控。各省要结合当地实际,加强口蹄疫、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和布病、炭疽等重点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江苏等湖区五省要重点做好血吸虫病防治工作,防止疫情反弹。东北三省特别是嫩江流域地区要重点防范炭疽等人畜共患病发生。

四、加强动物卫生监督。各地要严格按照《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及相关检疫规程开展检疫工作。加大畜禽养殖、流通、屠宰等环节监督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收售、加工病害畜禽及其产品的违法行为,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督促指导屠宰企业落实屠宰安全生产制度,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提升安全生产能力和保障水平。

五、强化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各地要全面开展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排查。受灾省份要加大对重点兽医实验室的监管,及时消除灾后实验室生物安全隐患,严防病原微生物泄露、扩散引发重大动物疫情。

六、切实做好应急准备。各地要按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和《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要求,加强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强化应急队伍培训和演练,不断增强应急处置能力。要加强应急值守,做到责任明确、人员到位、信息畅通,确保一旦发生疫情,及时报告,迅速反应,妥善处置。

农业部办公厅

2016年7月7日

责任编辑:高晓川
    
中国农村杂志社| 关于本网| 版权声明| 期刊订阅| 免责条款| 广告招商| 联系我们|
中国农村杂志社唯一官网 版权所有 仿冒必究 转载请注明 新闻热线:010-68251888 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电话:1232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49号 京ICP备14010675号-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62
邮箱:crnewsnet@126.com 技术支持:北京睿思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北京铸京律师事务所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62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49号 京ICP备14010675号-1

中国农村杂志社唯一官网 版权所有 仿冒必究 转载请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