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的味道”是对美食的最高评价,而“长姐如母”,在很多地方“姐”约等于妈。“姐”字最早出现在篆书中,由形旁“女”和声旁“且”构成,许多史料记载“姐”有母的意思。
直到现在,四川某些地方仍有“呼母曰姐”的现象。除了约等于妈,“姐”还可称呼“嫂字辈”“婶字辈”甚至“妹字辈”的广大女性。早在元明时期,“姐”就是女性的“万能称谓”了,无论是否与自己有血缘关系、是否年长、是否出嫁,都可用“姐”来称呼对方。
如今在以天津为代表的部分地区,“姐”依旧是对十几岁小闺女到五六十岁大娘的统一尊称。称呼别人“姐”,既是出于“出门三分小”的礼数观念,是自降辈分的客气,又巧妙地避开了“年方几何”“婚育状况”这些涉及隐私的大坑,算是高情商称谓的“天花板”。因此,街面上的不少“姐字辈”餐厅,不排除是“嫂字辈”“婶字辈”“妹字辈”的代称。
字由“女”和“且”两部分组成,而“且”的本义为“加力”“加强”,因此姐本身就是“加力女”“加强女”,能给顾客带来“安全感”。
也不是所有“姐”店都在与顾客攀亲戚、秀内涵。有些“姐店”单纯是某位姐以自己的名号作为店名,例如创建于民国的“资深姐店”——珮姐老火锅。珮姐老火锅的创始人就叫“珮姐”,在抗战结束时将继承来的火锅店名字改成了自己的代称。这种命名法在今天被称为“创始人IP营销法”,是将创始人的身份作为品牌传播符号的营销策略,在国外极常见,Louis Vuitton、Chanel等奢侈品大牌都使用了这种品牌命名法。当经营者把自己的名号挂在明面上,很难不用心经营,这或许也是部分老牌姐店“活”得久的原因。
当然,“姐店”称谓不是行业护身符。包子好吃不在褶上,想在餐饮界立足,最终还是要凭实力——味道好。
(彤云 张艺 敏敏)
摘自“壹读”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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