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汉代务农是什么体验
时间:2025-04-27 09:24:58 来源:农民文摘 作者: 字号:【

  西汉名臣晁错在《论贵粟疏》一文中提到农民勤苦时有这么一句话:“春不得避风尘,夏不得避暑热,秋不得避阴雨,冬不得避寒冻,亡日休息。”这是说农民一年到头辛苦不得闲。

  东汉的崔寔写了一本《四民月令》,按照月份顺序,记述了一年中每个月的农事安排。

  中国的农业,在战国时期发生了重大变化,由“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发展为土地私有,并可自由买卖。地主这个阶级就此产生,并不断壮大。同时,农业生产技术也在提升,铁器、牛耕的使用大为普遍。到了汉代,这些制度、技术都已基本定型,趋于稳定。

  当时的农业生产,一般是由地主带着子孙、女眷一起进行的,十分繁忙。

  正月,地气上腾,要播种各种农作物——瓜、瓠、葵、大葱、小葱、苜蓿、春麦等,还要种植竹、漆、桐、梓、松、柏等树木。同时,命女工赶紧织布,令厨子酿造春酒。二月,种下大豆、胡麻、苴麻等作物。趁着蚕事未起,命裁缝浣洗冬衣,并把棉衣中的棉拆出,改成夹衣。三月,清明、谷雨之间,全力料理养蚕事务,同时,栽种黍稻。四月,降雨增多,可种黍禾、胡麻、大豆、小豆。六月,种小蒜、冬葵、藜青。同时,命女工织造缣帛。七月,可种芜菁、大葱、小葱、小蒜等作物。八月,播种大麦、小麦、干葵、苜蓿等;织的丝布要染色,多余的拿出去卖,再做一些鞋。十月,织造一些麻布,厨子又要酿冬酒了。十二月,休农息役,这时要把农具收拢起来,耕牛也休养一番,准备来年农事。

  在古代,富农、地主并未一味务农,也会经商,把剩余农产品拿去交易,并低价收购一些农货。这一点,《四民月令》并未忽略。

  二月,可卖粟、黍、大豆、小豆、麦子;三月,可卖粟和布;四月,可卖大麦和大麦;五月,可卖大豆、小豆、胡麻,买进敝絮和布絮;六月,可卖大豆、小麦,买布料;八月,卖麦种和粟;十月,卖缣帛以及粟、豆;十一月,卖粳稻、麻。

  赚了钱,也要享受生活,主要体现在吃上。正月,做肉酱、清酱;二月,将榆钱晒干,磨成粉,加作料发酵便成酱;四月,做鲖鱼酱;五月,可做醋和鱼酱;十月,煮甜羹。

  (熊 建)

  摘自《人民日报海外版》

责任编辑: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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