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户籍限制,就业地能参加医保
时间:2025-04-15 11:01:32 来源:农民文摘 作者: 字号:【

  近日,国家医保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者医疗保障权益维护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加强劳动者医保权益维护工作,明确各地要落实持居住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放开非本地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在常住地、就业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户籍限制。

  多个省会(首府)城市已放开,线上线下多渠道参保

  国家医保局印发的《通知》特别明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有稳定劳动关系的,应随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其他劳动者可以灵活就业人员个人身份缴费参加职工医保,也可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个人缴费基础上享受财政补助,鼓励其在就业地参加职工医保。

  《通知》提出要推动超大城市、特大城市全面取消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保的户籍限制。经梳理发现,已有多个省会城市(首府)取消了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保参保的户籍限制。

  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以来,河北省石家庄市的医保参保便不限制户籍,外地居民可凭居住证参保。石家庄坚持应参尽参、应保尽保原则,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等群体可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办理参保业务。

  从2022年1月开始,安徽省合肥市就取消了灵活就业人员的职工医保参保户籍限制,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保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和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均可在合肥市内参加居民医保或职工医保。灵活就业人员只需要提交居住证等证明材料,就可以通过线上小程序申请参保。参加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以省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按照6%的比例缴纳。

  “目前,郑州市基本医保已全面放开户籍限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郑州职工医保的,凭本人身份证即可办理参保登记;外地户籍人员参加郑州居民医保的,持居住证或者居住证办理凭证就能够完成参保手续。”河南省郑州市医保局办公室主任方志田表示。

  有利于促进人才自由流动,体现医保政策公平性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取消户籍限制能方便群众及时参加医保,特别是让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在务工地、常住地参保,更方便快捷享受医疗服务,并能够促进人才更加自由地流动。

  “合肥作为省会城市和新兴的科技之城,有大量人口流入。取消户籍限制,有利于保障这类人群的医疗需求,做到应保尽保。”合肥市医保局医药管理和待遇保障处处长葛慧敏说。

  安徽省医疗保障研究院常务副院长李绍华也表达了相似的观点。他认为,这会促进人力资源流动,符合当下大量劳动者选择灵活就业的社会趋势,具有很好的社会效应和经济效应。

  李绍华认为政策的优化也体现了医保政策的公平性原则。取消户籍限制后,对于劳动者而言,不再因其户籍导致享受的医保政策不同,能够享受到公平的医疗保障。

  业内人士表示,放开户籍限制还可以简化群众参保流程手续,节约参保成本和时间,减少因工作地点变动造成的重复参保和断保问题,提高了服务效能。

  做好医保关系转移接续,保障待遇不中断

  随着参保户籍限制的取消,医保关系能否顺利、方便地实现转移接续,需要相应的政策保障。

  根据国家医保局印发的《通知》,劳动者在医保关系接续过程中按规定连续参保缴费的,其待遇不中断。推动参保人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全流程线上办理,确保应享尽享。

  随着线上医保平台功能的完善,参保者办理转移接续日渐便捷。石家庄市医保局待遇保障科科长徐征介绍,参保职工本人在河北省内变更参保地无需办理医保关系转移。若职工医保转移到省外,可以线上办理转移接续。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完成后,待遇参照新参保地政策执行。在合肥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也只需通过“安徽医保”线上小程序,就可以直接办理转移接续。

  不同地区医疗保险制度的筹资标准存在差异,待遇也不一样,该如何处理?“应建立科学合理的调整机制。”广西医科大学副教授李青建议,“通过制定统一标准或签订区域间协议,确保参保人在不同地区间的待遇平稳过渡。同时,运用医保基金精算技术和现代化信息技术,防范医保基金风险,确保医保基金安全可持续运行。随着医保体系的不断完善,全民能够公平享有医疗保障,‘病有所医’‘医有所保’的美好愿景正逐步实现。”

  (孙秀艳 邵玉姿 罗阳奇 张文豪 张云河)

  摘自《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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