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运用多种手段整治外来入侵物种
时间:2024-11-14 15:08:24 来源:农民文章 作者: 字号:【

  2023年底,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11件生物多样性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其中3件是关于督促整治外来入侵物种的案例。

  浙江省淳安县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外来入侵物种豹纹脂身鲶行政公益诉讼案

  【调查和督促履职】

  2022年10月,“益心为公”志愿者将案涉线索反映到浙江省淳安县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淳安县院”)。淳安县院经初步调查后于2022年10月18日对案涉线索立案审查。

  经查,余某某在未经相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在千岛湖镇求坑源水库上方、威坪镇青联村码头等地违法养殖大量外来水生物种豹纹脂身鲶(又名豹纹翼甲鲇、清道夫鱼),并发生逃逸事件,余某某因涉嫌非法引进、释放外来入侵物种罪被淳安县公安局立案侦查并移送淳安县院审查起诉。淳安县院经查阅有关资料、咨询水产专家和县农业农村局意见后,认为外逸事件已对千岛湖水域生物安全造成现实、紧迫的危险。

  为预防外来水生物种入侵隐患,确保千岛湖水域生态安全,淳安县院于2022年10月18日与淳安县农业农村局进行磋商,确定该局作为外来物种主管部门,负责对千岛湖镇求坑源水库提出清库方案并指导落实。淳安县向水库属地政府制发检察建议书。

  收到检察建议后,属地政府在县农业农村局、县渔业产业技术人员和上海海洋大学教授指导下,于2023年4月5日至4月15日期间开展水库清理工作,通过在溢洪道分段设置4道定制拦网拦截,启动启闭机排水,后用1500斤漂白粉进行清库查杀。清库作业期间,淳安县院经持续跟进监督,确保水库中豹纹脂身鲶已被全部清理,汛期水库溢洪致豹纹脂身鲶外逸至千岛湖水域的安全隐患得以消除。致豹纹脂身鲶外逸至千岛湖水域的安全隐患得以消除。

  【典型意义】

  千岛湖作为浙江省唯一特别生态功能区,加强生物安全管理,防治外来物种入侵势在必行。检察机关对豹纹脂身鲶外逸至千岛湖水域的危害性、危险性作出全面评估后,灵活运用磋商、检察建议等监督手段持续督促行政主管部门和属地政府依法履行防治职责,在专家指导下协同开展,应急处置,及时防止外来入侵物种外溢扩散,有效保护本土生物多样性安全。

  辽宁省铁岭市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外来入侵物种三裂叶豚草行政公益诉讼案

  【调查和督促履职】

  2023年5月,辽宁省铁岭市人民检察院收到群众举报,称疑似外来物种三裂叶豚草破坏铁岭地区生态环境,经咨询农业农村部门专家,确认涉案物种为三裂叶豚草。2023年6月初,铁岭市院决定立案后,通过实地踏查、无人机拍摄、走访询问等方式开展调查取证,对豚草生长点位、分布区域以及对当地生态环境、农作物耕种、人体健康造成的不良影响进行摸排,发现三裂叶豚草主要集中生长在铁岭市凡河新区客运枢纽站以南、以东地区以及琴桥附近共计3处地块,分布面积达200余亩,而上述地块周边耕地面积多达150余万亩,且附近道路、广场等公共场所人流量密集,三裂叶豚草生长不仅会严重危害农作物生长,破坏生物多样性,还会对人体健康造成紧迫的威胁。

  为尽快清除豚草,防止其在开花期通过花粉蔓延扩散,铁岭市院组织召开磋商会议,明确各相关单位监管职责以及整治方案。于2023年6月12日向铁岭市凡河新区管理委员会发出诉前检察建议。

  收到检察建议书后,铁岭市凡河新区管理委员会召开专题部署会,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开展排查普查豚草工作,出动人员600余人次,车辆300余台班,并聘请专业苗木公司对涉案200余亩豚草开展清除工作,为避免其种子落地生根,持续蔓延,对拔除后的豚草进行了集中处理。

  为扩大保护范围,铁岭市院于2023年7月5日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外来物种(豚草)防治公益诉讼专项检察监督活动方案》在铁岭全域范围内部署开展豚草防治检察监督专项行动,督促县(市、区)检察院对各自辖区内的三裂叶豚草入侵情况开展集中整治。经专项监督推动,铁岭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11件,督促清除三裂叶豚草共计500余亩。

  【典型意义】

  三裂叶豚草入侵可能导致生物多样性丧失和生态系统退化,对当地的生物安全和人体生命健康造成“双重危害”。检察机关积极践行预防性公益诉讼办案理念,以磋商会议、检察建议等手段,督促行政机关及时全面履行生物安全防控监管职责的同时积极从个案办理中归纳类案规律,通过在全域部署开展三裂叶豚草防治专项监督,进一步延伸治理成效,使当地生物安全得到最大化保护。

  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督促整治违法运输外来入侵物种行政公益诉讼案

  【调查和督促履职】

  2022年8月,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经查阅多家媒体报道,发现国内多地自然水域出现外来物种鳄雀鳝并破坏当地水体生态环境,且该外来入侵物种可通过网络平台购买、运输。北京铁检院结合本地航空运输资源丰富、运输企业众多等因素,对全市互联网平台、从事动物运输公司同步开展线上筛查和线下核实,发现注册地位于北京市顺义区的5家动物运输公司存在为未经检疫的外来入侵物种提供运输服务的违法违规行为。上述公司近年来多次为未经检疫的动物提供承运服务,其中包括鳄雀鳝、清道夫鱼等被国家明确列入《外来入侵物种名单》《重点管理外来入侵物种名录》的动物,加剧外来入侵生物流入本地生态环境的风险,严重威胁生物多样性,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2023年2月28日,北京铁检院决定立案。经与北京市顺义区农业农村局开展磋商,明确监管职能后,北京铁检院于2023年3月9日向顺义区农业农村局发出检察建议。

  为确保落实到位,北京铁检院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检察听证会,与会的市、区两级农业农村局代表、专家学者、人大代表、“益心为公”志愿者以及涉案动物运输公司所在的互联网平台负责人对存在的争议进行充分研讨,对执法主体、责任主体等问题达成统一意见。

  会后,顺义区农业农村局对涉案5家动物运输公司全面开展执法活动,依据违法情形的严重程度分别采取责令下架、警示教育等必要处置措施,同时制发《网络销售、托运动物及农资产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在全区范围内部署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在普法宣传活动中,先后向辖区内动物运输公司、广大市民群众发放《外来入侵物种名录》《动物及动物产品调运宣传告知书》等各类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宣传资料3000余份。

  为推动溯源治理,北京铁检院督促行政机关加大对互联网平台的监管力度,引导平台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外来入侵物种等相关关键词筛查拦截机制,定期检查平台内信息发布或经营者行为,并与行业主管部门建立通报、联系机制,配合行政机关对涉网络销售、运输外来入侵物种的各类违法情形共同开展督查整改,在公益保护及长效治理方面形成内外合力。

  【典型意义】

  部分外来入侵物种严重损害入侵地区农林牧渔业生产,对入侵地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具有重大威胁。检察机关通过规范互联网动物运输行业发展,防止违法对未经检疫的外来入侵物种进行运输,阻截控制外来入侵物种进入国内自然生态,避免引发人畜共患传染病,助力提升生物多样性治理能力和保护成效。

  摘自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

责任编辑: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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