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水利部制定印发《关于加强涉河湖重大问题调查与处置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压实河湖管理保护责任,完善涉河湖重大问题发现、调查、整改、问责、处置全链条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作用,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确保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意见》将信访、举报、领导批办、媒体曝光、卫星遥感监测、河湖巡查、部门移送,以及巡视巡察、生态环保督察、审计转办等途径获取的非法侵占河道、围垦湖泊、占用水库库容,以及违法违规取水、排污、设障、养殖、采砂等损害河湖、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后果的突出问题纳入调查范围,聚焦建立健全涉河湖重大问题发现处置全链条工作体系,构建全程追溯、追查有力、有错必纠、有责必追的重大问题调查处置机制,推动各级河湖长有名有实,履职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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