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国家卫生健康委、全国爱卫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等14部门联合制定《关于推进健康乡村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要求,坚持大卫生、大健康理念,遵循乡村发展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律,以乡村两级为重点,补齐农村卫生健康服务短板,从健康影响因素的广泛性、社会性、整体性出发,践行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统筹各方面力量和政策措施协同推进,更好地维护农村居民健康,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健康乡村建设的总体目标是,为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实健康保障。到2030年,乡村健康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居民能够便捷获得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个人医疗卫生负担可承受;健康生活方式得到普及,重大疾病危害和主要健康危险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居民健康水平持续提升。到2035年,建成健康乡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城乡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差距和居民健康水平差距显著缩小。
《意见》明确了重点任务。在提升乡村医疗服务水平、提升乡村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方面,进一步深化县域综合医改,强化和拓展县域医疗卫生体系服务功能;进一步改善乡村医疗卫生服务基础设施条件,优化乡村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功能布局等内容;发展壮大乡村医疗卫生人才队伍,稳步扩大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招生规模,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着力提升人员素质,优化人员结构,合理保障待遇水平,分类解决乡村医生养老和医疗保障问题;改革完善乡村医疗卫生体系运行机制,建立健全城市支援健康乡村建设机制;创造条件将村卫生室纳入基本医保定点范围;加大医保基金支持力度,优化医疗保障管理服务。
《意见》还提出要强化乡村中医药服务,坚持中西医并重,扩大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供给,完善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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