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扩大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实施范围至全国所有产粮大县的通知》,将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的实施范围扩大至全国所有产粮大县。
按照《通知》,自今年起,扩大稻谷、小麦、玉米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实施范围至全国所有产粮大县,为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提供覆盖农业生产完全成本或种植收入的保险保障。
其中,完全成本保险为保险金额覆盖物化成本、土地成本和人工成本等农业生产总成本的农业保险;种植收入保险为保险金额体现农产品价格和产量,保障水平覆盖农业种植收入的农业保险。
从具体补贴方案来看,两类保险保障水平原则上均不得高于相应品种产值的80%。补贴比例按照有关规定,在省级财政保费补贴不低于25%的基础上,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补贴45%,对东部地区补贴35%。
从具体的保险方案来看,完全成本保险的保险责任应涵盖当地主要的自然灾害、重大病虫鼠害、意外事故、野生动物毁损等风险,种植收入保险的保险责任应涵盖农产品价格、产量波动导致的收入损失。保险费率按照保本微利原则厘定。 承保机构应确保农业保险综合费用率不高于20%。
( 田琪永)
摘自央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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