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在大部分情况下,网友只要在某些提供“AI换脸”服务的平台上,提交自己的照片,便可以替换特定视频段落中的人物,生成包含自己的影视片段或者与一些明星及网红的脸部形象替换。殊不知这样的行为有可能会涉及侵权,最近,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人民法院就审结这样一起案件。
林某系某短视频平台博主,日常会通过其账号发布含有本人肖像的国风造型短视频。2021年6月,林某通过其账号发布了一段身着古风汉服的短视频。后林某在由某公司运营的“AI视频换脸”微信小程序中发现含有该短视频中外部形象的视频要素合成模板,认为这一行为侵害了自己肖像权,遂诉至江北新区法院,要求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无论是对于原视频中对应的身体形象,抑或是案涉视频要素模板和“AI换脸”后视频中对应的身体形象,原告均享有肖像权。被告未经原告同意,擅自将含有原告肖像的视频存储在小程序中作为可供用户选择使用的合成视频要素模板,系利用AI信息技术手段编造或者伪造他人肖像的行为,侵害了原告的肖像权,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反诈中心工作人员提醒,在遇到类似有人音频或通过视频借钱时,千万小心,最好拨通对方的电话号码进行核实。同时也提醒不要贪图小便宜,在街头随意用手机扫码广告领取礼品等,导致信息的泄露。另外,微信好友的头像也很容易被复制从而被应用到骗术当中。
(罗莎莎 吴 玥)
摘自《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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