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法院故市人民法庭与吝店镇的“三调联动”微信群中发出一条关于“抢收”小麦的预警信息。与此同时,故市法庭受理了一起“粮食归谁”的案件。
据悉,原告老张在1995年与某村民小组签订了荒地改造承包合同,2022年,某村民小组以老张未按约定缴纳承包费为由,单方解除了承包合同,并将土地发包给第三人。2022年秋,老张和第三人都对争议土地进行了种植,现小麦成熟,双方都认为小麦属于自己,不让对方收割。
在老张看来,自己向上一届村小组缴纳了部分承包费,无须再缴,自己对所承包的部分土地进行改造也投入了不少精力和费用,村民小组则认为合同签订时间过长,过去土地承包费用35元每亩的标准不符合当下物价,且因“粮食归谁”而争执不休,于是老张将村民小组诉至法庭。
法官杨晓东受理案件后,第一时间到涉诉案件所在地勘查土地,查阅土地合同、缴费票据、听取双方陈述。考虑到渭南本地近期阴雨天气较为频繁,本就影响夏收,要趁天晴之际,尽快收割小麦,眼看争议土地周围农田里的小麦已收割完毕,为避免小麦发霉腐烂在田地,须尽快化解双方矛盾纠纷,杨晓东决定先进行调解。
当天上午10时,在了解案情后,杨晓东迅速邀请吝店镇政府、涉案村委会、老吴调解工作室、司法所工作人员及双方当事人在镇司法所进行调解。至下午6时,双方当事人因承包费、承包合同、土地划分、小麦收割等问题多次出现调解意见不一致,致使调解未果。
考虑到夏收的紧迫性,杨晓东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对本案进行了巡回庭审,庭审中,杨晓东再次开展调解,组织当事人公平合理划分土地,厘清小麦归属问题,最终促成双方重新签订承包合同。当天晚上9时,这起小麦“抢收”案终于被顺利化解。
(张 茵 王梦娜 杨少楠)
摘自《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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