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争到2025年底平均每省培养1000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
按照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部署要求,为加强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精准服务,农业农村部决定组织开展“千员带万社”行动,以省级为单位重点培养千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服务万家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指导服务体系,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
各省份根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情况和现实需求,因地制宜确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队伍建设规模,鼓励农业大省加大工作力度,力争到2025年底,平均每个省份培养1000名左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为1万家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精准辅导服务;建立完善全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名录库,入库辅导员人数达到3万名左右;鼓励引导各地创建一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构建由“辅导员+服务中心”组成的基层指导服务体系,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内强素质、外强能力。
一、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
拓宽选聘范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经县级及以上农业农村部门指定或者聘任,从事组织建设、规范运营、财务会计、市场营销、绿色发展、技术支持等辅导服务工作,主要任务是指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发展和质量提升。
实行分级管理。按照“谁聘任、谁负责、谁管理”的原则,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本辖区内辅导员的管理。
强化绩效评价。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对聘任的辅导员开展绩效评价,综合考虑辅导员联系服务数量、服务对象质量提升、主体满意度等,合理确定评价指标,综合衡量辅导员工作绩效。
二、建立健全辅导员名录库管理制度
实行统一的辅导员名录库制度。辅导员名录库采取直报方式,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收录本级聘任的辅导员信息,及时批量导入辅导员名录库。乡镇聘任辅导员的,可以由所属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归集录入。
加强辅导员名录库应用管理。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应确定辅导员名录库管理员,负责完成用户注册和系统模块绑定,应用系统账号密码由农业农村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发至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掌握本地区辅导员队伍建设情况。
三、鼓励创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
探索共建模式。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可以新设,也可以由现有主体挂牌承接。鼓励各地采取购买服务、备案管理、挂牌委托等方式,遴选有意愿、有实力的农民合作社联合社、联合会、涉农服务企业或者社会组织,共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
加强业务指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实行市场主导、自主经营的运行机制。
促进规范发展。各地要结合实际,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加强内部管理,制定工作指南、行为规范、价格公开、服务记录追溯等制度。
来源:农业农村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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