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发布通知,部署开展防止返贫就业攻坚行动,进一步做好脱贫人口就业帮扶工作,全力稳定脱贫人口务工规模和务工收入,坚决守住不发生因失业导致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行动明确要求,拓展完善劳务协作对接机制,组建区域间劳务协作联盟,培育推介一批劳务品牌,强化“季节性”有组织劳务输出。
大力扶持就业帮扶车间健康发展。按照“升级一批”“扶持一批”“新建一批”“调整一批”的原则,分类扶持就业帮扶车间发展,探索推广“企业+”“联合体+”等模式。
全力挖潜以工代赈就业带动能力。协同推进项目立项、招工组织、用工保障和劳务报酬发放,将脱贫人口就近务工需求作为安排以工代赈项目的重要依据,优先组织脱贫人口参与项目建设,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切实发挥乡村公益性岗位兜底作用。科学设定岗位数量和类别,完善相关政策管理规定,将乡村公益性岗位资金支出使用情况作为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
持续加大脱贫人口就业保障力度。将脱贫人口纳入本地稳岗政策扶持范围,健全就业跟踪服务机制,针对性组织开展“订单、定向、定岗”式培训,开辟劳动仲裁“绿色通道”。
积极帮扶脱贫家庭青年群体就业。继续实施雨露计划,深入开展“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优先为脱贫家庭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以及长期失业青年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服务。
坚持抓好重点地区倾斜支持。加大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县、易地搬迁安置区政策、资金、项目等支持力度,组织就业服务示范活动,落实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按比例安排就业机制。
(邱 玥)
摘自《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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