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旅游搭子”,即搭伴去旅游的人,旅游费用平摊。当下“旅游搭子”盛行,参与者大多是年轻人、学生,很多人认可“旅游搭子”的好处,也有不少人认为吃了亏。很多人寻找“旅游搭子”的初衷是为了“让旅游更加安全”但有时甚至比独自旅游更加危险。
旅途中一旦发生意外,应该如何划分责任?“旅游搭子”有义务提醒同伴可能面临的危险吗?
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讲师李媛认为,两人结伴旅游时,他们之间不再是陌生关系,而是存在一种特殊信赖关系。当一方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受到侵害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若同行人有条件和能力提供救助的,则应当履行救助义务;如果意识到伙伴有面临危险的可能性时,应当及时进行提醒和劝告;当危险已经发生,应在合理的范围内承担救助义务,如向专业人员求助等。如果同行人员中有未成年人,成年人对未成年人应尽到更高的注意与保护义务。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叶刚提醒:“发生危险后,‘旅游搭子’是否需要承担责任,需根据其过错程度来判定。如果‘旅游搭子’对损害的发生没有故意或重大过失,则不需要承担责任。如果‘旅游搭子’对损害的发生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例如危险系由‘旅游搭子’造成的,则其需要承担责任。”
(丁 一 文丽娟 陈立儿)
摘自《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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