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农业农村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印发了《关于保护种业知识产权打击假冒伪劣套牌侵权营造种业振兴良好环境的指导意见》。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副司长杨海生表示,文件从完善立法、强化司法、严格执法、技术标准、社会监督五方面提出具体措施,夯实种业知识产权保护的制度基础。
针对种业侵权案件追溯难、取证难、查处难、震慑弱等问题,《意见》强调要加强司法保护,推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效衔接。记者了解到,多部门将积极运用涉及植物新品种、专利的民事及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机制,打破地方保护主义,提高保护专业化水平。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机制,联合开展重大案件督查督办。联合公布一批有资质的种子检测机构名单,建立健全损失认定和涉案物品保管、处置机制。降低维权难度和成本,充分利用举证责任转移等制度规定,提高侵权代价。
严格品种管理是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手段。杨海生介绍,农业农村部已发布实施了新修订的国家级水稻、玉米品种审定标准,提高了DNA指纹差异位点数、产量指标和抗性指标,适时推进大豆、小麦、棉花等品种审定标准修订。
打击假冒伪劣套牌侵权等违法行为是农业行政执法的重要任务。杨海生表示,将持续开展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坚持常态化专项整治,突出重要品种、重点环节和关键时节,加强种子企业和市场检查,利用大数据等新技术手段强化制种基地监管,持续保持严查严打高压态势。加强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和质量检测,强化畜禽遗传物质监管。针对近年来利用电商网络平台销售假冒伪劣种子的违法行为,《意见》要求创新监管方式,加快建立分工明确、处置及时、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狠抓电商网络销售种子监管。
(乔金亮)
摘自《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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