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做好长江流域禁捕有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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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做好长江流域禁捕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各方责任。要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体制。二是强化转产安置,保障退捕渔民生计。沿江各省(直辖市)要抓紧完成退捕渔船渔民建档立卡“回头看”工作,做到精准识别和管理。要切实维护退捕渔民的社会保障权益,将其纳入相关社会保障覆盖范围。要制定有针对性的转产转业安置方案,分类施策、精准帮扶,促进渔民转产转业。三是加大投入力度,落实相关补助资金。沿江各省(直辖市)要加大地方财政资金投入力度,统筹兜底保障禁捕退捕资金需求。四是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沿江各省(直辖市)要成立由公安机关、农业农村(渔政)部门牵头,发展改革等部门和单位参加的联合指挥部,统筹推进各项执法任务。对重大案件挂牌督办,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五是加大市场清查力度,斩断非法地下产业链。各地要聚焦水产品交易市场、涉渔餐饮场所等市场主体,依法依规严厉打击收购、加工、销售、利用非法渔获物等行为。六是加强考核检查,确保各项任务按时完成。建立定期通报和约谈制度,对工作推进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弄虚作假的地区、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问责追责。

责任编辑: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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