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从1995年1月开始实施垃圾分类制度。2017年,垃圾回收再利用率达到87%。韩国民众的垃圾分类习惯和环保意识不断增强。笔者在首尔、世宗等地,对韩国的垃圾分类制度作了近距离观察。
推出收费专用垃圾袋
韩国首都首尔,是一座拥有千万人口的大城市,每天仅产生的厨余垃圾就有2800多吨。如何实现对人口密集地区的垃圾分类和处理?
从1995年起,韩国开始实施垃圾分类制度,并根据居民的排放量收费。根据这一垃圾计量收费制度,垃圾大体分为4个大类:一般生活垃圾、食物垃圾、可回收垃圾和特殊大件垃圾。无法进行回收利用的垃圾都属于一般生活垃圾,必须放入专用的垃圾袋中。
在首尔,下辖的各个区分别使用不同颜色的专用垃圾袋,不同辖区的垃圾袋不能跨区使用。人们需要到附近超市或便利店购买专用垃圾袋,容量越大的垃圾袋越贵。20升容量的垃圾袋售价约为490韩元(1元人民币约合167韩元)。垃圾运输和处理费用都包含在购买垃圾袋的费用中。
垃圾袋价格不便宜,促使人们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垃圾排放,并对垃圾进行精细分类。垃圾袋的收入,也为政府的资源循环部门提供了财源。首尔市资源循环科科长崔圭东说,2018年首尔市出售专用垃圾袋的收入约为1586亿韩元,占到首尔市一般生活垃圾处理费用的七成。垃圾袋的售价由政府统一调控,因而价格有可能调整变化。
对于无法装进垃圾袋的大型废弃物,比如电冰箱、电视等大件旧家电,市民需要预约无偿回收,再交由民间企业回收利用;中小型废旧家电,如电饭锅、电脑等,可交由区政府回收;废旧衣柜、沙发等大件家具,则需额外交纳垃圾处理费,费用为2000至3万韩元不等。
实行计量收费后,韩国垃圾的排放量大幅减少。据统计,垃圾计量收费制度推出3个月后,全国垃圾平均减少约38%,可回收垃圾量增加约90%。
“垃圾计量收费制度按照谁排放谁付费的原则,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公平性,增强了个人的责任意识,能够促使民众自觉减少垃圾排放量。”崔圭东告诉笔者,除了严格执行垃圾分类制度外,首尔市还通过运营综合体验空间“新活用广场”,向市民宣传垃圾回收再利用的理念,不断提升人们的环保意识。
没有垃圾桶的城市
从首尔驱车,约两个小时到达韩国行政首都世宗市。走进一座两层建筑,大厅内窗明几净,空气中散发着柔和的香草味。
这里是世宗市第一家垃圾自动转运站。类似的转运站全市共有12座。作为2012年才开始启用的新城,世宗市建设了一套垃圾自动收集系统。在每一个社区都设有垃圾收集终端。这个终端外形像个大垃圾箱,深灰色、半人高,顶部呈坡形斜面设计。居民投放的垃圾,会通过终端底部的管道,借助管道内的强压,被即时“吸”走,送至垃圾转运中心进行处理。
据介绍,终端的箱盖上装有感应磁条、触感按钮,必须使用特制的卡片才能开启。每户居民都有一张卡片。这样可以对居民垃圾投放量作更好的量化计算。
垃圾输送管道纵横交错,怎样防止垃圾堵塞呢?垃圾自动转运站运营所所长房棋洙,带着记者来到二楼的中控室。只见墙上装有10多面显示屏,实时显示着各个社区垃圾收集情况。显示屏上不时闪过的一道道黑影,是正在投放的垃圾。“如果管道堵塞,系统将立即发现并报警,然后我们派技术人员前去清理。不过这种情况并不多。”
房棋洙说,使用这套垃圾收集系统的好处是,垃圾被即时运走,不受天气和运输条件的影响,可以有效解决人力或汽车搬运垃圾所产生的气味和污染等问题。由于使用了新的垃圾自助收集系统,世宗市成为“一座没有垃圾桶的城市”,垃圾回收效率和民众生活环境都得以显著改善。
建立严格监管体系
在实施垃圾计量收费制度之初,韩国一些市民乱扔垃圾、不用垃圾袋的情况时有发生。针对这些问题,韩国政府制定并实施了严格的监管制度。如果不在规定时间或不按分类规则乱扔垃圾,将面临10万至100万韩元不等的罚款。
除了需要严格分类,不同辖区以及各个小区对于垃圾投放的场所也有不同规定。有的小区有固定的垃圾投放场所,有的小区则规定了垃圾投放的具体时间段以及临时投放场所。
金硕俊是首尔市一处居民小区的物业管理员。每到小区的垃圾投放日,他都会去帮助和指导居民投放垃圾。“垃圾分类虽然看起来有些麻烦,但这是一种责任和义务。垃圾分类已经成为人们生活的一部分,居民们基本能按照分类要求进行垃圾投放。现在,垃圾分类的要求越来越细化和严格。例如,只有没有污渍的垃圾袋才能作为塑料类垃圾进行回收,有污渍的塑料袋则归入一般垃圾,需要放入专用垃圾袋。”
从2000年开始,韩国补充实施了“垃圾违法投放举报奖金制度”,奖励额度最高可达处罚金额的80%。首尔市还推出了垃圾分类监管体系,由警察、环卫工人等参与管理监管,并在小区垃圾投放处设置摄像头。这对随意乱扔垃圾的行为起到监督作用。垃圾分类逐渐变为人们的自觉行为。
(刘 歌 马 菲)
摘自《人民日报》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62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49号 京ICP备14010675号-1
中国农村杂志社唯一官网 版权所有 仿冒必究 转载请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