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瓜绿斑驳花叶病毒和瓜类果斑病菌是严重影响葫芦科作物生产的检疫性有害生物。目前,黄瓜绿斑驳花叶病毒病在我国12个省(区、市)70多个县(区、市)发生,瓜类果斑病在我国15个省(区、市)60多个县(区、市)发生。为指导各地开展阻截防控,有效控制其危害,特制定本方案。
一、防控目标
从源头上阻断相关检疫性有害生物的传播扩散,降低发生危害程度。持续压低瓜类(含砧木)种子种苗带病比率,力争使全国瓜类种子种苗繁育企业和集中繁育基地检疫监管覆盖率达到100%,发现疫情处置率达到100%。
二、防控策略
以保护瓜类制种用种安全为核心,以严格检疫监管为抓手,建立“政府主导、属地责任、联防联控”工作机制。采用强化产地管理、提高检测比例为主,开展用种市场检疫监管为辅的综合治理策略,从源头开始阻断疫情传播关键点,做好育种到生产的全流程防控。
三、区域重点
根据葫芦科作物种植用途将种植地区分为制种区和生产区,实施分区治理。对于制种区,应加强制种企业和繁育基地检疫监管覆盖率,确保供种安全;对于生产区,应提高调入种子种苗的复检率,确保用种安全。
1. 制种区:集中开展瓜类种子种苗繁育制种的省份或地区,要提高产地检疫的覆盖率,全面开展快速检测试纸条筛查,鼓励开展种子处理研究试验,推广自根苗育苗技术。发现疫情的要采取严格的检疫销毁措施,严禁疫情发生区种子种苗外运。
2. 生产区:进行商品瓜生产的地区,要提高外地调入瓜类种子种苗等商品的复检率,及时开展种子市场检查和田间监测调查,推广直播和自根苗种植。发现疫情的要严格落实溯源,查清相关种子种苗流向,对发病田块采取检疫根除处理,并开展非瓜类寄主作物轮作。
四、防控措施
1. 严格检疫监管。一是开展制种调查。应对辖区内的制种企业、单位及个人进行调查摸底,了解种子种苗繁育数量、亲本来源和销售流向。二是严格产地检疫。督促制种企业申报产地检疫,对不申报产地检疫私自制种的行为要严肃查处,对来自高风险区的亲本种子和育苗种子进行抽检。三是强化调运检疫。对从外地调入的瓜类种子种苗要查验植物检疫证书,必要时进行复检,对申请从本地调出的要查验产地检疫合格证,无产地检疫合格证的应抽样进行室内检测,检测合格的方可调运。四是开展市场检查。对种子种苗销售市场、生产企业和育苗基地进行专项检查,严厉查处无证调运等违法行为,发现带病种子要开展溯源调查。
2. 加强监测筛查。根据生产实际,在瓜类作物苗期、伸蔓期、坐果期、成熟期等关键生育期,组织开展疫情监测调查。调查应全面覆盖瓜类种子种苗繁育基地、嫁接苗繁育基地和商品瓜集中种植区,通过走访制种企业、种植大户、合作社和瓜农,开展田间踏查,了解主要病虫害发生情况,记录种苗及亲本来源,并宣传普及相关疫情识别和防控技术。发现疑似样品应及时进行试纸条筛查,必要时进行室内鉴定。
3. 强化种子处理。推广种子处理措施,降低病害传播风险。黄瓜绿斑驳花叶病毒可将葫芦科作物及其砧木种子(含水量4%以下)置于72℃恒温下处理72小时,检查发芽率后浸种催芽或直接播种;或用温汤浸种,在播种前3天,将种子浸入55℃〜60℃的温水搅拌浸种15〜30分钟,用清水冲净种皮粘液后晾干催芽;或用10%磷酸三钠溶液浸种20〜30分钟,捞出后洗净催芽。瓜类果斑病菌可选用经农药登记的杀菌剂,按照药剂使用说明对种子进行浸泡搅拌处理后催芽。
4. 推进科学防控。一是采取根除措施。对疫情发生点采取严格的检疫根除措施,对被污染的土壤、物品、运输工具、农具、旧薄膜、绳子等进行彻底消毒。二是实施轮作倒茬。发现疫情的田块,应与非葫芦科植物实行3年以上轮作后方可种植葫芦科作物。三是规范农事操作。在嫁接、移栽、绑蔓、整枝、打杈等农事操作过程中做好手和工具的消毒,防止人为交叉感染和传播。四是加强技术指导。向制种企业、种植大户和农民宣传推广自根苗繁育和直根苗种植技术,减少疫情传播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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