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为持续推进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助力脱贫攻坚全面收官,国家卫生健康委、民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国家医保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扩大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病种范围的通知》。
通知明确,将膀胱癌、卵巢癌、肾癌、重性精神疾病及风湿性心脏病5个病种纳入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范围。
通知要求,鼓励各地在国家确定的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病种基础上,结合当地实际,将本地区多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疾病病种纳入专项救治。
通知要求,继续按照“四定两加强”的原则,提高医疗质量,合理控制医疗费用,有效降低贫困患者经济负担。
来源:国家卫健委医政医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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