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印发《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 提出九项主要任务,现将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完善涉农领域立法
健全完善涉农法律法规,重点就维护农民权益、规范市场运行、农业支持保护、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等方面加强制度建设。
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施行情况,制定出台涉农法律法规配套制度措施。
对不适应改革要求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时修改或废止。
规范涉农行政执法
在基层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侵权须赔偿。
加强基层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严格实施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
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村级协管员队伍,推进网格化监管。
强化乡村司法保障
严厉打击农村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邪教组织,坚决把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涉邪教等问题的人清理出村干部队伍。
完善对经济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的具体条件与标准。
加大刑事司法救助力度,对生活困难的被害人及其近亲属依法及时给予司法救助。
加大涉农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
加强乡村法治宣传教育
利用乡村已有公共党建文化设施,推进法治广场、长廊、院坝等农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基本实现一村一法治文化阵地。
推动法治文化与民俗文化、乡土文化融合发展,组织编写、创作具有乡土文化特色、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作品,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
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重点培育一批以村“两委”班子成员、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村民小组长等为重点的“法治带头人”。
完善乡村公共法律服务
进一步加强乡村法律顾问工作,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
加强涉农法律援助工作,逐步将与农民生产生活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
鼓励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法律服务主动向农村延伸。
健全乡村矛盾纠纷化解和 平安建设机制
完善社会矛盾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
完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网络,积极发展乡村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加强对人民调解员法律政策、专业知识和调解技能等方面的培训。
加强社区和农村警务建设,大力推行“一村一辅警”机制,扎实开展智慧农村警务建设。
推进乡村依法治理
全面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村“两委”班子成员应当交叉任职。
开展形式多样的村级议事协商,探索村民小组协商和管理的有效方式,组织村民就村公共事务、重大民生问题开展民主协商。
严厉整治惠农补贴、集体资产管理、土地征收等领域侵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依法依纪惩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加快“数字法治·智慧司法” 建设
推进“数字法治·智慧司法”建设。围绕群众需求,提供精准化、精细化的公共法律服务,为法治乡村建设提供信息化、智能化支撑。
加快乡镇网上政务便民服务体系建设,构建全流程一体化在线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网络,大力推行“最多跑一次”“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等便民举措,让农民群众足不出户就能办事、办成事。
深化法治乡村示范建设
强化动态管理机制,对已获得“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的村定期进行复核,对复核不合格的取消“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
加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普法骨干培训,提高村干部建设法治乡村的能力。
摘自《致富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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