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生产托管是农户等经营主体在不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条件下,将农业生产中的耕、种、防、收等全部或部分作业环节委托给农业生产性服务组织完成的新型农业经营方式。2017年6月,农业部、财政部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17〕41号),对支持农业生产托管发展的思路、原则以及内容等作出明确规定。2017年9月,农业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大力推进农业生产托管的指导意见》(农办经〔2017〕19号),要求各地坚持因地制宜,明确在当地重点支持开展托管的农产品生产、托管环节、托管模式以及重点支持的服务规模经营形式,针对服务标准、质量、价格、信用等方面加强制度建设,强化规范引导。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2019年8月,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农办计财〔2019〕54号),进一步完善了生产托管项目的实施重点和管理办法等,规范项目实施。
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托管专项补助资金增加到45亿元,支持4500万亩的生产托管服务,支持面向“一小两大”(即面向小农户、大宗农产品、农业生产大县)的社会化服务,强化项目引导、典型引领,带动更多小农户参与农业现代化进程,推动农业规模经营发展,促进农业节本增效和绿色发展。在支持领域上,重点支持粮油棉糖等大宗农产品生产托管,探索向经济作物托管、畜牧托养等领域拓展;在支持环节上,按照补齐现代农业建设短板要求和受农民群众欢迎程度,重点支持深耕深松、工厂化育秧、烘干仓储等关键环节,以及统防统治、秸秆还田、农膜回收等绿色作业环节;在支持形式上,根据各地的土地资源条件、劳动力转移程度、农业机械化发展水平等具体情况,重点支持规模效益突出、带动小农户较多的服务形式,不断扩大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覆盖率,加快把小农户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62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49号 京ICP备14010675号-1
中国农村杂志社唯一官网 版权所有 仿冒必究 转载请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