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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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2017年8月,农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加快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的指导意见》(农经发〔2017〕6号)。《意见》指出,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要坚持市场为导向、服务农业农民、创新发展方式、注重服务质量等原则,着眼于满足小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经营需求,围绕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重点发展市场信息、农资供应、绿色技术、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农机作业、初加工、市场营销等领域的生产性服务;要大力培育多元化、专业化、市场化的服务组织,创新服务方式,规范服务行为,不断提升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对小农户服务的覆盖率。2019年2月,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和推进生产托管写入《关于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强面向小农户的社会化服务,进一步健全面向小农户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加快推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促进农业生产托管规范发展,实施小农户生产托管服务促进工程,把小农户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2020年,将围绕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大力推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进一步丰富双层经营体制内涵,推动农业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张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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