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经国务院同意,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等11部门联合开展了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一是扎实开展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将试点范围扩大到158个试点单位。试点通过发展壮大单体农民合作社、培育发展农民合作社联合社、提升县域指导扶持服务水平,打造了一批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县域样板。二是深入推进示范社创建,全国农民合作社发展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共同修订《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国家示范社达到8470家,全国县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18万家。三是组织社会力量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与中国中化、中粮和中邮等企业签署了共同促进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合作框架协议和实施方案,发挥各方业务优势为农民合作社提供服务。四是发挥典型引路作用,认真总结各地农民合作社规范运行、创新发展的实践经验,遴选24个全国农民合作社典型案例并公开结集出版,供广大农民合作社学习借鉴。五是清理农民合作社“空壳社”,按照“清理整顿一批、规范提升一批、扶持壮大一批”的办法,重点对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经营异常名录、“双随机”抽查和群众反映存在问题的农民合作社进行清理。
2020年,在对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全面谋划、统筹部署的基础上,转变工作思路方法,更加注重质量提升,坚持扶优扶强,促进农民合作社内强素质、外强能力,抓好规范提升各项任务落实落地,加快提升农民合作社发展质量。加强对农民合作社产销衔接服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收集发布农民合作社蔬菜、水果、畜禽水产类产品供应信息,总结宣传农民合作社稳产保供和疫情防控的经验做法和善行义举,加大政策支持。抓好试点示范,开展国家、省、市、县级示范社四级联创,分区域组织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县开展经验交流,充分发挥试点示范效应。深入推进联合与合作,引导推动农民合作社之间、农民合作社与各类经营主体之间多元融合发展。深化拓展社企对接,帮助农民合作社优质农产品拓市场、树品牌,提升市场影响力和经济效益。严格防范和处置借农民合作社名义搞非法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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