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中央财政安排年度农牧民补助奖励资金155.6亿元,继续在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四川、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3省(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农垦总局实施该政策,推进草原畜牧业发展方式转变,促进牧民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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