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涉农民工工资 有案必立有诉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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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最高人民法院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审判执行工作的通知》,部署开展相关工作。

  通知指出,各级人民法院要进一步加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审判执行工作。

  通知要求,各级法院要建立完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一站式诉讼服务机制,建立案件绿色通道,为农民工提供一站通办、一网通办、一号通办、一次通办的一站式诉讼服务。

  要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做到涉农民工工资案件有案必立,有诉必理,通过中国移动微法院、网上立案、跨域立案、巡回办理等便民方式,最大限度降低农民工维权成本和门槛,坚决杜绝拖延立案、人为控制不立案等现象。

  通知强调,要公正高效审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对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或者劳务报酬纠纷,以及有财产给付内容的涉农民工劳动争议纠纷,依法运用先予执行程序、简易程序和小额速裁程序等,快立、快审,提高审判效率。对适合以调解方式处理的案件,综合运用诉前调解、委托调解、邀请调解等多种方式,将法律宣传与说服教育相结合,督促企业及时依法履行法律义务。

  对群体性或涉案金额较大的案件要挂牌督办,统筹处理,防范引发重大风险。发挥刑法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的威慑作用,对恶意欠薪构成犯罪的,坚决依法严厉惩处。

  通知指出,要切实提升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执行成效。各级人民法院要组织开展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做到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发放案款。用足用好失信惩戒、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罚款拘留等执行措施,依法采取冻结、扣押、查封、拍卖、变卖等强制措施,保障农民工及时兑现权利。

  通知要求,要建立完善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协同处置机制。各级人民法院要增进与行业协会、工会、劳动仲裁等组织机构的沟通协调,发挥劳动仲裁、人民调解的独特优势,畅通纠纷解决渠道,全面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要加强与人力社保、公安机关、住建部门等政府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长效机制。

  (孟亚旭)

  摘自《北京青年报》

责任编辑:朱梓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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