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店操作失误属重大误解可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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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最近,一位淘宝店主因操作失误,误将“26元/4500克”脐橙标价写成“26元/4500斤”。某些“薅羊毛”网友针对这一失误,大量下单,店家损失惨重。淘宝随后将这家店“保护”起来,经协商,该店铺最终恢复运营。律师表示,商家可通过诉讼或仲裁的方式行使撤销权,维护自身权益。

  【说法】标错价属“重大误解” 卖家可申请撤销合同。

  因商家标错价格而产生的纠纷,在互联网时代时常发生。律师表示,此类事件中,若商家对标价存在重大误解,可通过诉讼或仲裁的方式行使撤销权,维护自身权益。

  北京浩云律师事务所特邀顾问王艳芳律师表示,买卖关系双方适用于合同法,按照合同法现行规定,合同可撤销具有几个情形:1)重大误解;2)显失公平;3)欺诈、胁迫;4)乘人之危等意思表示不真实或不自由的事由。

  王艳芳认为,从已公示的信息看,显然是店家对橙子售卖单价有重大误解,可以按照《合同法》第54条规定的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情形申请撤销。

  被“薅羊毛”误伤应当如何自救?北京朝阳法院民二庭副庭长赵鑫表示,商家在发现自己被“薅羊毛”误伤后,首先可以向买家说明情况,由买家自行撤回订单,商家将货款退还。如果买家不同意撤单,商家因此难以承受巨大损失的,可以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撤销合同(向仲裁机构申请需要买卖双方达成明确的仲裁协议)。

  《民法总则》规定,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三个月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所以,赵鑫建议,商家务必在订单形成后的3个月内到法院起诉或者申请仲裁,否则合同将不能被撤销。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因为店家标错价格或数量导致合同被撤销,店家可能被认定为有过错的一方,需要赔偿买家的实际损失。买家如果系明知合同无法实际履行而下单订立合同,其因合同履行可获得的收益预期实际为零,在网络购物的成本几乎为零的情况下,可能会被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认定为不具有实际损失。

  (应 悦 康 佳 刘 洋)

  摘自《新京报》

责任编辑: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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