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总工会、全国工商联、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联合下发通知,在全国实施“护薪”行动,全力做好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处理工作。
通知强调,要积极引导农民工通过调解方式解决争议,加强调解与仲裁、诉讼衔接。要求仲裁委员会对符合受理条件的,要当场受理,并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同时,依法落实支付令规定。
通知明确,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集中办结超审限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仲裁案件,即对2019年7月31日以前超审限未办结的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进行全面摸底排查,优先调解、优先开庭、优先裁决,于2019年9月30日前全部办结。对涉及劳动者人数较多、涉及金额较大、社会影响较广的案件,仲裁机构负责人要挂牌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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