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爱服务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 村里配上“儿童主任”
时间: 来源:农民文摘-中国农村网 作者: 字号:【

  最近民政部、教育部、公安部等10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初步建立起覆盖省、市、县、乡、村5级的儿童工作者队伍,推动儿童福利保障体系不断完善。

  民政部儿童福利司司长郭玉强介绍,《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和儿童福利机构的职能定位和发展方向。《意见》还明确加强基层儿童工作队伍建设,要求在村(居)一级设立“儿童主任”,由村(居)民委员会委员、大学生村官或者专业社会工作者等担任,优先安排村(居)民委员会女性委员担任,具体负责村(居)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工作;在乡镇(街道)一级设立“儿童督导员”,由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明确一名工作人员担任,具体负责乡镇(街道)的关爱服务工作。

  据了解,目前全国已经初步配备了乡镇和街道一级的儿童督导员4.5万名,在村(居)这一级配备了儿童主任62万名,且全部实名录入到全国儿童主任、儿童督导员信息系统中。

  孤儿作为特殊群体,其相关保障工作也受到特别关注。民政部经与财政部协商,从2019年开始,中央财政补助东、中、西部的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在原来基础上增加50%,提高到300元、450元、600元每人每月。

  此外,《意见》对加强贫困地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比如,要求支持贫困地区尤其是“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提升服务能力;要求加大对贫困地区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培训工作的支持;要求统筹推动深度贫困地区儿童服务类社会组织发展;要求继续向贫困地区进行资金倾斜等。下一步,民政部将指导各地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意见》要求,切实维护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合法权益。

  (李昌禹 王令瑶)

  综合民政部网站、《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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