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山东烟台牟平法院受理了多起表面看似为民间借贷、实则背后原被告双方均是受害者的案件。
村里来了个理财公司
2015年6月,在李某居住的村子,有人开了一家理财公司。为工作发愁的李某喜出望外,应聘成为该公司的一员。李某认为公司的理财产品收益高风险低,于是自己买了一份,并开始了推销之旅。在他的介绍下,村民们陆续往公司给李某开通的账户打钱,购买这家公司的多种理财产品。2015年9月,这家公司悄悄地关门不知所踪。找不到公司,追不回血汗钱,于是村民们将李某告上了法庭。
为“分红”摊上了官司
2016年4月,于某在好友介绍之下购买了一份理财产品,收益可观。在与“客户经理”沟通中,了解到介绍朋友购买理财保险可分享红利,介绍越多分红越多。于是于某回家后积极向村民介绍此产品,出于对于某的信任,村民将钱交给于某,而于某打下欠条为其办理理财。2016年10月,于某发现已有一段时间没有收益到账,联系“客户经理”竟发现自己已被拉黑。至此,于某才惊觉上当受骗,然而愤怒的村民只想讨回多年积蓄,遂将于某诉至法庭。
理财有风险,投资须谨慎
近年来,投资诈骗等案例多有发生,上当受骗者大多风险防范意识不强,一些平时对投资理财接触比较少的投资者,面对高息诱惑和得利者的现身说法,往往盲目跟风投资。
其实这些理财套路不难识破:用高收益、低门槛作为吸引投资者的手段,在投资者初次投资后迅速给予回报,令投资者继续追加资金,最后用发展人头拿分红的模式激励投资者去进行传播,吸引更多受害者入局。
针对这些案例,法院建议投资者擦亮眼睛,远离投资陷阱,提高风险意识:首先不要被高收益迷惑。银行理财、国债等安全性较高的理财产品收益率在3%、4%左右,若理财公司以“高收益低风险”承诺,多半涉及非法集资。其次选择正规的理财机构。正规理财公司,例如银行,虽然门槛高收益少,但比较安全,对投资者有保障;最好警惕“发展人头拿分红”的奖励模式,如有理财公司以这种模式鼓励投资者吸纳新人,则有诈骗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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