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扶贫办六大举措 确保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
国务院扶贫办将重点采取六项举措,推动扶贫战线扎实做好全面收官阶段各项工作。
一是全面排查解决突出问题。针对贫困县重点组织开展脱贫攻坚“回头看”,及早发现问题并整改到位。重点排查“三落实”“三精准”“三保障”等方面突出问题。
二是攻克深度贫困堡垒。加大支持力度,新增脱贫攻坚资金、新增脱贫攻坚项目、新增脱贫攻坚举措主要用于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对贫困人口多、贫困发生率高、脱贫难度大的县和村挂牌督办。强化综合性保障措施,对无法依靠产业就业脱贫的特殊贫困群体,采取综合性保障措施,确保基本生活有保障。
三是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严格执行贫困县、贫困村、贫困人口退出的标准和程序。坚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力度不减,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力度不减,贫困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不撤。建立返贫监测预警机制,健全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强化产业扶贫,促进转移就业,加强扶志扶智工作。
四是防止摘帽后松劲懈怠。严格落实“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要求,确保频道不换、靶心不变、力度不减。对工作存在松懈倾向的摘帽县,开展常态化约谈提醒纠正。
五是广泛凝聚脱贫攻坚力量。深化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定点扶贫,继续签订协议书和责任书。深化消费扶贫,把消费扶贫纳入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定点扶贫考核评价内容,积极创造社会参与的有效平台,落实社会参与的激励措施,调动更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
六是关心关爱基层扶贫干部。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重点解决频繁填表报数、多头重复考核督查等突出问题,切实减轻基层负担,让广大基层干部有更多精力做实功求实效。
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
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国务院决定于2020年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通知》指出,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普查的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普查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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