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子出芽率不高、农作物减产,很多人第一反应是认为种子有问题,然而,没有足够的证据,索赔也难以成功。
2017年,安徽省濉溪县五沟镇一种粮大户从当地一家种子公司购买了2万多斤麦种,播种后发现出芽率很低。他当时就找到种子公司,公司派人进行了现场查看,做了指导,并进行了补种,但出芽率还是很低。2018年,午季小麦收割完发现减产严重,五沟镇党委领导、县农委执法大队都曾进行过协调,但问题始终没处理好。
据参与调处此事的濉溪县农委执法大队仲某透露,种粮大户认为种子出芽率低是因为种子不合格,而种子公司认为是因为地整得不合格,双方都没有申请“农作物种子质量田间纠纷鉴定”,没有鉴定结论,很难证明种子有质量问题。
记者了解到,《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办法》规定,农作物种子在大田种植后,因种子质量或者栽培、气候等原因,导致田间出苗、植株生长、作物产量、产品品质等受到影响,双方当事人对造成事故的原因或者损失程度存在分歧,为确定事故原因或(和)损失程度可以进行田间现场技术鉴定。种子质量纠纷处理机构根据需要可以申请现场鉴定,种子质量纠纷当事人可以共同申请现场鉴定,也可以单独申请现场鉴定。
记者在此提醒种粮大户和种子经销户、种子公司,如果发生纠纷,在具备鉴定条件时,尽快申请鉴定,搞清楚各自责任,为以后依法维护权益取得有利证据。否则,等最佳鉴定时间过去,就是想鉴定也晚了。
(胡明兵)
摘自《安徽日报农村版》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62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49号 京ICP备14010675号-1
中国农村杂志社唯一官网 版权所有 仿冒必究 转载请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