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次消失的“扶贫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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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11月,一条从中央第六巡视组转来涉及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线索,引起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纪委监委的重视,线索反映乌鲁木齐县畜牧兽医站向贫困养殖户免费发放的3300只土鸡,登记在册的只有1300只,另外2000只去向不明。

  乌鲁木齐市纪委监委当即决定成立专案组对该问题线索进行核查。专案组经过走访了解得知,2016年乌鲁木齐县畜牧兽医站以推广土鸡养殖增加贫困农牧民收入为由,申请了10万元的扶贫专项资金。该站站长桑某将其中的6.6万元用于向某畜禽养殖公司采购3300只土鸡,另外3.4万元以补贴养殖公司购买鸡饲料、养殖培训费、运输费的名义支出。

  “没想到培育土鸡成本那么大,造成了养殖公司亏损,为了弥补他们的损失,我就将其中2000只土鸡交给养殖公司销售获利了。”说起其他2000只土鸡的去向,桑某辩解道。

  “既然购买的是成年可繁殖的‘成鸡’,为什么还要支付养殖公司因培育成本高造成的亏损呢?”专案组认为县畜牧兽医站财务账目不清、资金流向不明,存在套取扶贫资金的嫌疑。

  为防止关键证据被销毁,专案组立即查封了该县畜牧兽医站相关财务账目并进行调查,发现2015年该站也曾申请到10万元用作养殖芦花鸡的推广资金,桑某用其中的5.25万元采购2100只芦花鸡向养殖户免费发放。并且,这两次采购的“扶贫鸡”来自同一家公司。

  专案组随即对签收该2100只芦花鸡的养殖户进行走访,发现名单上的养殖户要么查无此人,要么表示从未收到过免费发放的芦花鸡。

  在查实专项资金被虚报冒领的事实后,专案组发现在虚假签收人员中还有该站财务人员马某的亲属。

  “是桑站长安排我这么做的,是她要求我虚开发票、虚报项目、虚构培训,以‘多开少买’等方式套取扶贫款……”在证据面前,马某向专案组交代了桑某勾结养殖公司老板韩某在2015年套取5.25万元专项资金存入单位私设小金库,及2016年桑某指示其以购买鸡饲料、养殖培训费、运输费的名义套取土鸡专项款3.4万元存入单位私设小金库的问题,及小金库大量资金被桑某用于个人消费的事实。

  今年2月,桑某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与韩某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违纪违法所得已被追缴,同时其他涉案人员均被依纪依规处理。

  (张 帆)

  摘自《中国纪检监察报》

责任编辑: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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