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灾群众如需法律援助
如何申请办理
1.特殊时期法律援助遵循哪些原则?寿光市法律援助中心为受灾群众开辟“绿色通道”,对于受灾群众在保险理赔、财产损失、人身损害等方面的法律诉求全部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先办理援助、后补齐手续,当日受理、当日指派、当日承办。
2.申请法律援助的主要渠道有哪些?(1)电话咨询:0536-5251474;(2)现场申请:到寿光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法律援助大厅(豪源路7669号);(3)上门服务:受伤致残等行动不便的困难群众或正在抗灾恢复生产生活的灾民,可通过拨打法律援助热线电话5251474进行预约申请,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将对符合援助条件的申请人进行上门服务。
利用微信等网络
制造、传播谣言受何处罚
网络谣言是社会的公害,危害极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中明确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刑法修正案(九)》第二百九十一条中增加规定:编造虚假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体上传播,或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在微信、微博等社交平台传播虚假消息,造成严重后果的,最高将被处以七年有期徒刑。
灾后涉及的民间借贷
应注意哪些问题
民间借贷的出借人,一般要持有合法证据,例如借条、欠条等直接证明借款事实的相关证据,若证据不充分,也可结合微信、短信、聊天记录,采取录音、录像的方式取得相关证据,但录音、录像证据的取得一定不能侵犯对方隐私,否则该证据无效。
讨要债务要通过合法途径,可通过第三方协调方式与债务人进行协商,争取对方直接还款。如果不能还款,可持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但不能采取非法手段,轻者可能受治安处罚,重者如采取绑架、破坏他人财物、强行侵入他人住宅很容易构成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等犯罪。详见《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
挪用、侵占或者贪污 救灾捐赠款物会受到哪些处罚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解释》,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协助人民政府从事下列行政管理工作,属于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一)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管理;(二)社会捐助公益事业款物的管理;(三)国有土地的经营和管理;(四)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的管理;(五)代征、代缴税款;(六)有关计划生育、户籍、征兵工作;(七)协助人民政府从事的其他行政管理工作。
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从事前款规定的公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挪用公款、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构成犯罪的,适用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和第三百八十三条贪污罪、第三百八十四条挪用公款罪、第三百八十五条和第三百八十六条受贿罪的规定。
这些行为将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履职,阻碍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运送物资车辆通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线、警戒区,将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以上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以妨害公务罪等定罪处罚。
摘自《寿光日报》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62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49号 京ICP备14010675号-1
中国农村杂志社唯一官网 版权所有 仿冒必究 转载请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