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是什么?“社区就是左邻右舍、胡同大院,张王李赵遍地刘,低头不见抬头见。”社区居民说。
“上面千根线,下面一根针。社区就是穿针引线、编织幸福的巧匠 。”社区工作者说。
“社区如同国家有机体的细胞,国家稳定最终体现为每一个细胞单元的安定团结。”专家学者说。
最近,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下称《意见》),提出了城乡社区治理的基本目标,即努力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和谐有序、绿色文明、创新包容、共建共享的幸福家园。如何加强完善城乡社区治理,打通联系服务居民群众“最后一公里”?民政部有关负责人对此进行了解读。
歼灭“社区万能章”
死亡证明、居住地证明、生活困难证明、无业证明……调查发现,有的社区甚至有超过50项盖公章的“任务”,用以提供给公证处、银行等单位以及民政、卫计等部门。社区并不能掌握所有居民的工作、生活情况,但居民又有开证明的迫切需求,不少矛盾和纠纷由此产生。
对此,《意见》提出,将“社区减负增效”列为亟待补齐的城乡社区治理短板,明确了社区减负增效工作的4个原则和5项措施。《意见》提出,应当由基层政府履行的法定职责,不得要求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承担,不得将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作为行政执法、拆迁拆违、环境整治、城市管理、招商引资等事项的责任主体。同时,要建立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全面清理基层政府各职能部门要求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的各类证明。
“下一步,民政部将与有关部门共同研究社区减负增效工作中的梗阻问题,集中力量,逐个突破,打一场‘万能居委会’、‘社区万能章’问题的歼灭战 。”陈越良表示。
探索农村社区治理路径
由于城市社区治理和农村社区治理的起点不同、阶段不同,要求自然也不同。
自2015年中央部署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当前农村社区治理工作要从试点实验向全面推进过渡,探索符合城乡社区治理一般规律、农业农村实际特点和农村居民现实需要的农村社区治理路径。为此,《意见》提出一系列新要求:
一是加强农村社区公共设施建设。《意见》要求建立健全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的投资、建设、运行、管护和综合利用机制。加快贫困地区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率先推动易地搬迁安置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全覆盖。
二是健全农村社区治理机制。《意见》要求注重发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基础作用,切实保障外出务工农民民主选举权利。统筹发挥社会力量协同作用,增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持农村社区建设能力。
三是完善农村社区服务机制。《意见》要求着力增加农村社区公共服务供给,促进城乡社区服务项目、标准相衔接,逐步实现均等化。积极开展以生产互助、养老互助、救济互助等为主要形式的农村社区互助活动。
重塑社区归属感
近年来,随着社会结构转型加速、城镇化进程深化推进、人口流动性加剧,基于居住地选择的社区邻里关系逐步取代了计划经济时代的“单位制”熟人社会,陌生人社区已经成为社区的主要形态。传统意义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正在逐渐减弱。
对此,《意见》提出,要建立主体权利行使机制、诉求回应机制和文化感召凝聚机制。
一是强化居民参与。凡涉及城乡社区公共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关乎居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困难问题和矛盾纠纷,原则上由社区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牵头,组织居民群众协商解决。
二是强化居民诉求回应。完善居民群众利益表达机制,建立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社区制度,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引导群众理性合法表达利益诉求。
三是强化社区精神培育。强调发挥社区的道德教化作用,搭建社区居民互助互动平台,引导居民崇德向善,培育心口相传的城乡社区精神,形成与邻为善、守望相助的良好氛围。
摘自《经济日报》 民政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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